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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业绩 | 湘晋所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湘潭县法院指定为五家破产企业管理人


分类:

作者:

田燕军

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

2024-08-02

近日,湘晋律师事务所先后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湘潭县法院指定为湖南省斯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县易新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乐派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宏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湘潭琅晶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五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

 

湘晋所接受指定以后,在受理法院的指导下迅速开展工作,对破产企业进行调查、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组织债权申报等。管理人在办理湘潭县易新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案期间,经前期尽职调查,发现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清偿,遂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公司破产。但该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3位股东均未履行充实出资义务。管理人经会议研讨,并与受理法院请示汇报后,决定采用支付令的方式来追收股东的未缴出资。该项举措既缩短了办案周期,降低了清算成本,又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也是全省首例使用支付令追缴破产案件中股东的应缴出资的案例,被湘潭传媒网及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报道。

 

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湘晋破产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推动企业破产与重整领域的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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