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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所参加“《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暨LEX湘江夜话之破产实务三人行”
2019年6月1日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暨LEX湘江夜话之破产实务三人行”高峰论坛在长沙万达文华酒店举行,我所主任文永康、副主任王亚林、副主任陈优、刘春林、王羿、陈定祥、杨伦淼等律师应邀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旨在探究《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增进法院、管理人和专家学者的对话沟通,提升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能力,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学者、律师、会计师共计6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当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就《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究,提出了《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对于提升我国营商环境评估指数的重要意义,并对债权人会议表决制度、破产管理人履职边界等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当日下午,第37期LEX湘江夜话之“破产实务三人行”高峰论坛顺利进行。本次论坛联合法官、学者、管理人三组嘉宾共同开启了四轮话题的精彩分享,分别围绕“破产案件中法官与管理人职责定位与分工”、“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担保债权清偿问题”、“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权利体系构建”、“破产债权利息认定的法律探究”四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与现场观众互动交流。
我所在企业破产业务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一支成熟、稳定的业务团队,在企业破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在业界享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次高峰论坛上,我所破产业务团队通过与知名学者、法官及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就破产相关疑难问题达成了共识,增强了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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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是湘潭市法律服务行业具备执业律师人数排前列、办公条件排前列、规模排前列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湘潭市排他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评定的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湘晋所与多家知名大专院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多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服务机构建立了业务协作关系;与多家行业协会、商会、金融保险、信用担保及证券机构建立了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多个平台的搭建,湘晋所已逐渐构建起一个多功能立体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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