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湘晋村居微普法48期】| 涉老诈骗的常见类型及应对措施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王湘屏 湘晋律师事务所书记
- 来源:网络
- 发布时间:2022-09-13 15:17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老年人群体,导致涉老年人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涉老年人诈骗犯罪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追赃挽损难度大,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在梳理、分析之后发现,当前涉老年人诈骗主要有八类常见类型:
一是“投资理财”骗局:犯罪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招牌,虚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到投资后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
二是“以房养老”骗局:犯罪分子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造成老年人无家可归、身负巨债。
三是“保险代办”骗局:犯罪分子冒充医院、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可以代为补缴“社保”,收取“材料费”和“办事费”。
四是“文玩收藏”骗局:有些犯罪分子以帮助老年人拍卖其收藏的粮票、邮票、错版人民币等“老物件”为诱饵,虚构高价,诱骗老年人委托代为拍卖,收取 “拍卖费”和“服务费”;有些犯罪分子将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冒充为高档收藏品,虚假承诺短期内会大幅增值且公司会高价代售或回购,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有些犯罪分子合并“连环套”,先以高价拍卖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面谈后再推销劣质工艺品,实施“骗中骗”。
五是“养生保健”骗局:犯罪分子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以“祖传秘方”“特供专供”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 “药品”“保健品”和“理疗仪器”。
六是“街头迷信”骗局:犯罪分子自称“神医”或“大师”,虚构老年人自身或家人将有疾病、灾祸,编造只要对现金钱财和金银首饰“开坛作法”就可以“趋吉避凶”,再勾结同伙调包或诈骗款项,造成老年人财物损失。
七是“黄昏恋”骗局:“黄昏恋”骗局是“杀猪盘”的一种,犯罪分子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八是“关爱帮扶”骗局:犯罪分子以“关爱老年人”和“帮扶弱势群体”为旗号行骗,有的组织旅游参观活动,通过诱导、捆绑销售或变相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行骗;有的冒充燃气、自来水公司员工或社区、医护人员,以上门检修管线、检测核酸为由入户行骗;有的利用老年人的善心和同情心,通过虚假宣传“慈善活动”“公益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提示,老年人要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反诈防骗能力,享受品质晚年生活、远离各类养老诈骗,须谨记以下“六不”原则:
一是“不留名”。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住址、银行账户、家庭成员等。
二是“不接听”。谨慎接听陌生号码和境外来电,如果接到自称是银行保险、购物网站要求根据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的电话,不要随意听信、冲动转账,可以询问子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三是“不参加”。不随意根据传单、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养生讲座”“健康体检”“拍卖换购”“抽奖兑换”“旅游参观”等可疑活动。
四是“不动心”。不相信“保本高息”“高价拍卖”等投资承诺,不参加“0元购”“全额返利”等购物活动,切忌“捡漏”“占便宜”心态,摒弃“托关系”“走后门”风气,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五是“不付款”。不要轻易付款转账,在做出任何款项支付决策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告知配偶子女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是“不拖延”。在发现被骗后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不要等待、拖延,以防延误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和追赃挽损的黄金时期。
【湘晋村居微普法48期】| 涉老诈骗的常见类型及应对措施
【概要描述】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老年人群体,导致涉老年人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涉老年人诈骗犯罪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追赃挽损难度大,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在梳理、分析之后发现,当前涉老年人诈骗主要有八类常见类型:
一是“投资理财”骗局:犯罪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招牌,虚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到投资后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
二是“以房养老”骗局:犯罪分子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造成老年人无家可归、身负巨债。
三是“保险代办”骗局:犯罪分子冒充医院、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可以代为补缴“社保”,收取“材料费”和“办事费”。
四是“文玩收藏”骗局:有些犯罪分子以帮助老年人拍卖其收藏的粮票、邮票、错版人民币等“老物件”为诱饵,虚构高价,诱骗老年人委托代为拍卖,收取 “拍卖费”和“服务费”;有些犯罪分子将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冒充为高档收藏品,虚假承诺短期内会大幅增值且公司会高价代售或回购,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有些犯罪分子合并“连环套”,先以高价拍卖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面谈后再推销劣质工艺品,实施“骗中骗”。
五是“养生保健”骗局:犯罪分子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以“祖传秘方”“特供专供”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 “药品”“保健品”和“理疗仪器”。
六是“街头迷信”骗局:犯罪分子自称“神医”或“大师”,虚构老年人自身或家人将有疾病、灾祸,编造只要对现金钱财和金银首饰“开坛作法”就可以“趋吉避凶”,再勾结同伙调包或诈骗款项,造成老年人财物损失。
七是“黄昏恋”骗局:“黄昏恋”骗局是“杀猪盘”的一种,犯罪分子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八是“关爱帮扶”骗局:犯罪分子以“关爱老年人”和“帮扶弱势群体”为旗号行骗,有的组织旅游参观活动,通过诱导、捆绑销售或变相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行骗;有的冒充燃气、自来水公司员工或社区、医护人员,以上门检修管线、检测核酸为由入户行骗;有的利用老年人的善心和同情心,通过虚假宣传“慈善活动”“公益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提示,老年人要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反诈防骗能力,享受品质晚年生活、远离各类养老诈骗,须谨记以下“六不”原则:
一是“不留名”。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住址、银行账户、家庭成员等。
二是“不接听”。谨慎接听陌生号码和境外来电,如果接到自称是银行保险、购物网站要求根据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的电话,不要随意听信、冲动转账,可以询问子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三是“不参加”。不随意根据传单、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养生讲座”“健康体检”“拍卖换购”“抽奖兑换”“旅游参观”等可疑活动。
四是“不动心”。不相信“保本高息”“高价拍卖”等投资承诺,不参加“0元购”“全额返利”等购物活动,切忌“捡漏”“占便宜”心态,摒弃“托关系”“走后门”风气,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五是“不付款”。不要轻易付款转账,在做出任何款项支付决策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告知配偶子女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是“不拖延”。在发现被骗后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不要等待、拖延,以防延误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和追赃挽损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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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老年人群体,导致涉老年人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涉老年人诈骗犯罪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追赃挽损难度大,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在梳理、分析之后发现,当前涉老年人诈骗主要有八类常见类型:
一是“投资理财”骗局:犯罪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招牌,虚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到投资后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
二是“以房养老”骗局:犯罪分子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造成老年人无家可归、身负巨债。
三是“保险代办”骗局:犯罪分子冒充医院、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可以代为补缴“社保”,收取“材料费”和“办事费”。
四是“文玩收藏”骗局:有些犯罪分子以帮助老年人拍卖其收藏的粮票、邮票、错版人民币等“老物件”为诱饵,虚构高价,诱骗老年人委托代为拍卖,收取 “拍卖费”和“服务费”;有些犯罪分子将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冒充为高档收藏品,虚假承诺短期内会大幅增值且公司会高价代售或回购,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有些犯罪分子合并“连环套”,先以高价拍卖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面谈后再推销劣质工艺品,实施“骗中骗”。
五是“养生保健”骗局:犯罪分子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以“祖传秘方”“特供专供”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 “药品”“保健品”和“理疗仪器”。
六是“街头迷信”骗局:犯罪分子自称“神医”或“大师”,虚构老年人自身或家人将有疾病、灾祸,编造只要对现金钱财和金银首饰“开坛作法”就可以“趋吉避凶”,再勾结同伙调包或诈骗款项,造成老年人财物损失。
七是“黄昏恋”骗局:“黄昏恋”骗局是“杀猪盘”的一种,犯罪分子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八是“关爱帮扶”骗局:犯罪分子以“关爱老年人”和“帮扶弱势群体”为旗号行骗,有的组织旅游参观活动,通过诱导、捆绑销售或变相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行骗;有的冒充燃气、自来水公司员工或社区、医护人员,以上门检修管线、检测核酸为由入户行骗;有的利用老年人的善心和同情心,通过虚假宣传“慈善活动”“公益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提示,老年人要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反诈防骗能力,享受品质晚年生活、远离各类养老诈骗,须谨记以下“六不”原则:
一是“不留名”。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住址、银行账户、家庭成员等。
二是“不接听”。谨慎接听陌生号码和境外来电,如果接到自称是银行保险、购物网站要求根据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的电话,不要随意听信、冲动转账,可以询问子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三是“不参加”。不随意根据传单、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养生讲座”“健康体检”“拍卖换购”“抽奖兑换”“旅游参观”等可疑活动。
四是“不动心”。不相信“保本高息”“高价拍卖”等投资承诺,不参加“0元购”“全额返利”等购物活动,切忌“捡漏”“占便宜”心态,摒弃“托关系”“走后门”风气,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五是“不付款”。不要轻易付款转账,在做出任何款项支付决策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告知配偶子女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是“不拖延”。在发现被骗后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不要等待、拖延,以防延误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和追赃挽损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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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是湘潭市法律服务行业具备执业律师人数排前列、办公条件排前列、规模排前列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湘潭市排他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评定的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湘晋所与多家知名大专院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多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服务机构建立了业务协作关系;与多家行业协会、商会、金融保险、信用担保及证券机构建立了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多个平台的搭建,湘晋所已逐渐构建起一个多功能立体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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