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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业绩


分类:

作者:

刘一全

来源:

湘晋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1-08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3月;

2006年10月被评为本市唯一的首届“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9年5月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管理人”;

2010年6月受政府委托承办湘潭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同年10月被湖南省经信委认定为“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2010年12月,湘晋所迁至1600㎡的自主产权新办公楼,成为湘潭市办公场所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同时“湘潭市2011年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年”在湘晋所启动;

2010年,湘晋所被湘潭市委常委确定为在政法系统唯一的争先创优联系点,先后有中组部、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经信委、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各级领导来湘晋所考察、调研;

2011年3月,受聘为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

2011年5月,当选为湖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2011年8月,荣获中国银行间市场协会从事非上市融资业务资格;

2011年11月,荣获本地区唯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6年11月,被指定为“依法治企指定服务机构”;

2016年12月,荣获首批“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8年3月,再次荣获“湘潭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20年3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一级破产管理人

 

企业法律服务

湘晋所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企业法律服务作为业务重点,先后担任了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江麓机电科技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湘潭平安电气有限公司、湘潭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近500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1)2010年6月湘晋所受承办的湘潭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已吸纳中小企业签约会员和免费会员106家;

(2)2010年11月参与了平安电气、崇德科技、英格瑞斯等23家企业的法律巡诊并提出法律诊断报告;

(3)协助、参与风险投资机构对世通电器、伟鸿实业等30余家有融资意向或上市需求的企业进行可行性调查;

(4)2011年,开展了“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年”活动。

 

风险代理债权清收

湘晋所在全国业内首创“事先不收费、事后按效果结算报酬与费用”的全风险办案模式,已累计为湘潭电业局、湘潭锰矿、湖南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破产管理人、江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代理债权淸收案件2000余件,收回应收款5亿多元。

(1)清收了湘潭电业局与湘潭某矿业公司(陈欠电费5400万元)、湖南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陈欠电费1100万元)、湘潭锰矿破产管理人(陈欠电费3200万元);

(2)清收了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与抚顺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0万元)、上钢三厂(货款210万元)、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80万元)等案件。在全风险代理的疑难执行案件中,湘晋所律师凭借丰富的债权清收经验,往往让法院无法执行的案件峰回路转,如: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与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纠纷执行案、湖南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纠纷执行案等,都是在其它律师代理多年法院执行无果的情况下取得满意效果的执行案例。

(3)为湖南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破产管理人、江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长期采取全风险办案。

 

金融信贷法律服务

湘晋所拥有湘潭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案件办理人资质,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贷款纠纷案件、数十起涉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追索案。

(1)湘潭市建设银行确定湘晋所为唯一服务单位,协助其追回不良个人贷款数百万元。

(2)2010年4月,湘潭市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支行诉湘潭市楚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锦宏重工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两案(标的近4000万元)公开向外招标。这是湘潭市金融系统第一次采取招标形式委托案件,湘晋所成功中标。

 

破产清算法律服务

湘晋所是我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三个拥有破产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1)先后担任湘潭市宏泰电机泵业有限公司和湘潭新华亿电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破产管理人;

(2)担任了湘潭锰矿和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破产清算组法律顾问;

(3)负责湘潭液压机械厂等企业的改制、清算工作。

 

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服务

湘晋所现担任了湘潭市晨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弘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等十多家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的法律顾问。

(1)湘晋所为“宜华.湘江名城”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开发建设、楼盘销售、交付验房、前期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法律服务;

(2)湘晋所担任了湖南省建三公司等多家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律顾问,协助公司降低项目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

 

涉外案件法律服务

湘晋所拥有本市唯一能直接为客户提供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

(1)浙江吉利装潢材料有限公司诉阿尔麦莎铝业销售有限公司(土耳其)国际商会仲裁案;

(2)湘潭江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华图航运有限公司“国际海运无单放货”案,香港金领有限公司中国内地直接投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纠纷”仲裁案;

(3)湘潭交通印刷厂与美国柯达公司印刷机械质量争议案。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湘晋知识产权律师团队主要依托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在有关领域内的专家教授与极具实务经验的律师共同组成,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的领域为客户提供专项、精深的法律服务。

(1)为国内知名证券公司处理公司分立后遗留的商标权纠纷;

(2)为长沙增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专利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3)代理湖南某公司诉江西某公司专利权侵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