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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所、村(居)结对,互促党建工作之路(党建创新项目四)

社会责任

探索所、村(居)结对,互促党建工作之路(党建创新项目四)

  • 分类:组织建设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1-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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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湘晋所党支部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主动与所在村党支部签订《结对共同促进党建工作协议书》,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经验。与相关法律服务对口村(居)结对帮带、双向促进,充分发挥结对双方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共同商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双方要利用本单位的党务资源,定期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相互交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基层的民主与法治建

探索所、村(居)结对,互促党建工作之路(党建创新项目四)

【概要描述】湘晋所党支部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主动与所在村党支部签订《结对共同促进党建工作协议书》,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经验。与相关法律服务对口村(居)结对帮带、双向促进,充分发挥结对双方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共同商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双方要利用本单位的党务资源,定期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相互交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基层的民主与法治建

  • 分类: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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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所党支部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主动与所在村党支部签订《结对共同促进党建工作协议书》,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经验。相关法律服务对口村(居)结对帮带、双向促进,充分发挥结对双方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共同商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双方要利用本单位的党务资源,定期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相互交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基层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

同时,所党支部承诺,对党建结对的村(居)党员个人遇到有关法律事务,所党支部安排律师优先提供服务并在收费上予以相应优惠。

先后与板塘街道农联村党总支、湘乡市龙洞镇龙洞村、湘乡市新湘路街道的壕塘社区居委会签订了《结对共同促进党建工作协议书》,并开展了“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与农村党组织交流互动,党员律师亲身感觉到农民在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上前行的喜悦,使律师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全国依法治国的责任感体会更加深刻,执业为民的理念更加增强。

所、村(社区)结对共同促进党建工作协议书

甲方:中共湘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

乙方:(村基层党组织)

为有效地发挥律师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触类旁通其他阶层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结合律师事务所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湘晋所党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拟与相关法律服务对口村(社区)构建结对帮带、双向促进、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格局,进一步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律所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经双方协商,就结对共建活动形式和内容签订如下协议:

组织建设互促。拓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结对双方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员干部互动。共同商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根据需要,相互邀请对方党员参与本单位党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视情况邀请积极分子开展有利于身心的活动,丰富党内活动。

党建载体互用。甲乙双方要利用本单位的党建资源,定期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相互交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结对帮扶互助。按照双方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甲、乙双方要根据实际,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律所党支部安排律师免费为村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至少1天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每个季度开展1次专业知识讲座。

(1)甲方原则上由在负责片区的团队配备党员律师,作为该片党建互帮的责任人。

(2)对口法律顾问村(社区)党员个人的有关法律事务,所党支部安排律师优先提供服务并在收费上予以相应优惠。

(3)在化解村(社区)内部矛盾纠纷中,注意充分发挥所在村(社区)中共党员的积极作用。

(4)甲、乙双方共同形成合力并充分发挥村(社区)共产党员的先锋队作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基层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

5、履历期限。本协议起止日与“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同期。

 

 (现场照片:与板塘街道的农联村党总支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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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所、村(居)结对,互促党建工作之路(党建创新项目四)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是湘潭市法律服务行业具备执业律师人数排前列、办公条件排前列、规模排前列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湘潭市排他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评定的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湘晋所与多家知名大专院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多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服务机构建立了业务协作关系;与多家行业协会、商会、金融保险、信用担保及证券机构建立了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多个平台的搭建,湘晋所已逐渐构建起一个多功能立体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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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