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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在湘晋所视察调研“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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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7-29

  7月28日下午,湘潭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墅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何业伟、局长傅军等主要领导的陪同下,来到中共湘潭市委“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创先争优”活动。

  廖国锋书记一行首先听取了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湘屏就该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汇报。湘晋律师事务所主任文永康代表律所全体党员律师在调研座谈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刘祖平汇报了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沈墅在充分肯定湘晋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特别是“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点意见:首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立足本职,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主要目标与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五个好”、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五带头”结合起来;其次,承诺是“创先争优”的基础,应确定合适的承诺标准,努力兑现承诺,实现“承诺是金”的诺言;再次,进行典型推荐,对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应及时汇报、推广,并予以嘉奖。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对湘晋律师事务所创新方法,开展发放承诺卡、实行律师活动开放日、进行“律师行业党性发挥机制”研究等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湘晋律师事务所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行动迅速,前期工作做得扎实,而且有所创新,为我市政法系统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值得推介。

  廖书记对湘晋律师事务所的阶段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还作出了五点重要指示:第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发展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提高党员律师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使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第二,要进一步突出活动主题。按部就班实施活动方案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践突出活动主题和活动重点。第三,要进一步联系实践,以正在做的工作为中心。应将“创先争优”与律师本职工作相结合,律师党员都应当是优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自身情况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第四,要进一步推动创新。要创新理念、创新方式,律师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要与社区或乡镇联点加强联系,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进一步做好总结提高。要深化工作,发扬优点,扬长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