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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基本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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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7-06

  一、基本情况及党支部、律所特色:

  所党支部成立于1997年4月,现有党员8名。执业律师及助理律师28名。2006年我所荣获湖南省首届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是本市律师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我所党支部的主要特点有:

  1.在本市合伙律师事务所中最早成立党支部。

  2.在本市律师事务所中是共产党员人数最多的党支部。

  3.是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最完善的党支部

  支部建立以来,工作分工明确,根据行业特点和党员数量,设立了书记一人,另设党务委员一人、业务委员一人。党员组织关系按司法局党组要求全部转到市律协党委。

  4.所支部党的组织活动最活跃

  党支部成立以来,我们一直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三会一课”。如我们利用担任炎陵县水口化工厂法律顾问的有利条件,组织全所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到当年井冈山斗争时期,毛主席主持“支部建在连上”的旧址上党课,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党支部利用农历正月业务相对少的机会,开展思想交流互动活动,成为了所内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与非党员律师普遍开展思想交流互动。

  5.所党支部最具凝聚力

  我所不但共产党员人数多、民主党派律师也不少。由于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中共党员的先锋作用突出,民主党派律师、非党派律师都能心悦诚服的团结在党支部周围,坚定政治方向。在遇到敏感性、涉及群体性的有关维稳的案件上,他们都能服从党支部的统一安排,步调一致,以大局为重。

  6.党员先锋作用发挥最充分

  所党支部在全所律师大会上公开承诺:要求律师员工做到的,党员律师自己先做到;要求律师员工不做的,党员律师自己绝对不做。我们对每一个加入到我所团队的律师都充分给予人文关怀,既要求律师始终不忘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使命,同时保障每个加盟律师的基本生存权。有的律师业务不足,党员律师会主动分出自己的业务与他,有的律师年终创收不足,党员律师会将自己的收入让渡给他。所内律师深有感触地说:从所内律师党员的身上,我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员的伟大和人格魅力。

  对涉及群体性、敏感性等重大案件。党支部会安排党员律师配合承办律师一起办案、出庭,在政治上予以把关。

  二、主要特点

  我所党员律师大多来自国家机关、高校、国有企业和人民军队,身份置换后,作为律师行业的先锋战士,作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前沿的律师工作者,同时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的特殊身份,在现今律师党员人数不多,律师党建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的情况下,我们亦能自觉地、主动地探索律师行业是共产党先进性的不同体现形式。在所内律师中充分发挥领航、导向作用,引领全所律师自觉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培养一支有先进观念、积极向上的律师团体。多年来,我所在党建带所建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律师行业中共产党员先进性方向的体现方式

  在本市律所中,我所的政治优势是党员律师人数众多,七名合伙人中,中共党员占五人。建所之初我们就建立了党支部,当时律师行业党建并未提升到现在的高度,律师党建工作也没有现成的经验,但我们自觉的认识到,党的理想、信念是律师职业崇高的使命,我们旗帜鲜明地强调所党支部在所内的领导地位,强调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执业过程中,在利益面前,就应该表现共产党的风范,带领所内党员律师在新社会阶层探索先进性的不同体现方式。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见《坚定信念、探索律师行业先进性特点》一文)。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实践品格的具体体现。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所党支部、党员律师只有坚持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践行党的先进法治理念,才能够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二)规范管理,以党建带所建、所务和执业

  我所从建所伊始就有严格的规定制度,包括按时上、下班制度,这是本地机关公务员都难以做到的。我们从所风建设入手,打造湘晋团队。外出请假、无事坐班这些入微细处,恰恰是我们非常重视的地方。实践证明从小处入手抓所风,使我所受益匪浅,我们还定期一起清洁所内环境卫生,包括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在内的律师都参加,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增强律师的集体观念,聚集人气、营造和气。

  我所管理的另一特色是党支部政治思想工作的常态化。每年通过年初全所范围内的互动思想交流后分别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统一思想后再召开合伙人会、全体律师会,制定出每年的目标责任制,我们称之为行走的行为规范。制定所内目标,细化各项指标,有针对性地将去年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合理指标予以纠正。全体律师充满信心,齐心协力地在新一年攀登新的高度。对于这些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的管理方法,我们今后要不断完善,使所务管理更适应科学发展观。

  (三)、努力建设积极向上的律师文化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最近几年才提出的,但我所自成立以来就注重引导积极向上的风气,亦属我所的主流文化。

  建所之初,所内就注重团队合作,兼顾个人收入平衡。创收能力强的从不计较个人报酬,周围人都羡慕我们这个团队特别齐心。还有我所律师办事认真负责的风格,一致为当事人和法官称道。所主任深谙任何性格都有正面和负面效应的辩证法,十分关注和尊重所内每个律师的不同性格,引导个人扬长避短,相互之间取长补短,在法律事务中注意律师间的优势互补、搭配上案、因人而异地充分发挥各自的优点优势,彰显个性特点。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行所内优势互补和人力资源最佳配置,形成合力,所内每位律师能心情舒畅地充分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

  我所的文化另一特点是对所内每个律师及员工的人文关怀。有个有趣的现象,凡是加盟到我所的律师或员工,都没有一个因对所不满意要求离开的,即便有人因故要离所而去,都是恋恋不舍,因为在湘晋所,即使你业务不足也会在经济上得到保证,党员律师会主动分出自己的业务与他。有的律师年终创收不足,党员律师会将自己的收入让渡与他。因能力、性格所限,有的律师办案有局限性,律所给予充分的考虑,作出恰如其分的安排,扬长避短、因人而异发挥其长处。

  (四)、全面打造专业化团队

  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已全面启动,然而早在2001年我们湘晋所的律师就以律师应有的敏锐,开始了三市融城法律服务先期准备,率先与长沙的君见所,株洲的天桥所共同创建了长株潭一体化律师联合体,实现强强联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异地协作合作机制,为三市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我所律师大部分来自工厂企业,相对其他律所对经济领域更为熟悉。早在法律服务市场不景气的环境下,我所就另辟蹊径,采用风险代理,为企业清收债权,几年下来取得的效益就为我所跻身本市业内前列奠定了经济基础,并成功地摸索和积累了一套风险代理的经验和技巧,该业务既成了我所业务专业特长,也为我所得天独厚地扩张民商法律业务,在公司法律事务、破产改制等业务上顺利成章有了产业链的延伸,这几年公司治理、破产改制、劳动合同纠纷已成为我所的主要业务,且是卓有成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用提高律师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行破题,通过充分探讨、分析,我们将本所业务定位在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主动与市经委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筹备成立湘潭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开通电话咨询热线,架设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等等。此前我们就作了尝试,为全市中小企业开办了防范金融风险的讲座,为我市中小企业在金融风险面前自我保护,寻找自救途径,提供法律帮助。

  三、今后打算

  按党中央对律师党建工作的要求,参照比较先进的律所党建工作的经验,我所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还有空间,所党支部活动考虑律师行业特点有余,坚持党组织活动原则不足。同时也有活动开展不经常的现象,忙时活动少,闲时活动多。二是现有中共党员年龄结构偏大,对于如何在年轻律师中发展新党员,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工作不到位。三是在探索和总结在新社会阶层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形成经验并在理性上升还有大有文章可做。

  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前期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近期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所党支部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根据律师行业党组织的特点和本职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自身特点的活动主题和活动方式;打造特色鲜明,为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使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