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中共湘晋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 分类:湘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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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7-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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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激励全所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挥党员和群体的先进性,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精神,结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业实际,现就组织湘晋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中共湘晋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概要描述】为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激励全所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挥党员和群体的先进性,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精神,结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业实际,现就组织湘晋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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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7-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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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激励全所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挥党员和群体的先进性,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精神,结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业实际,现就组织湘晋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律师党员群体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进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讲诚信,树形象,促发民展”为主题,围绕争创“五个好”党支部,争做“五个先锋”党员,开展“五比五创”的创先争优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做时代先锋、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心开展活动,用是否调动了律师党员和事务所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是否改进法律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圆满完成社会法律服务来检验活动成效。
二、继往开来、精心组织。根据创先争优活动要点、目标任务和律师行业工作特点,结合已经开展的系列争创活动成果,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吸引力。
三、树立先进、营造氛围。注重发现和总结身边先进的人和事,用生动事例教育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立足本职、注重实效。从律师工作和社会需要出发,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做起,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让群众看到变化。
三、主要标准
(一)支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律师党员队伍好。律师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和管理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事务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显著,没有违法违纪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高。
(二)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业务知识学习有机整合,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树立在法律服务领域争创一流业绩的事业追求。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主动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服务对象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具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明确目标要求,教育和引导全体律师党员和积极分子立足高质量为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五创五建”中争当先锋;结合律师为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全体律师党员和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到创先争优活动中。
(一)以所党支部计划开展的“律师行业党性发挥机制研究”科研课题为中心,分别从事务所党支部、律师党员/积极分子两个层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创先争优活动形式;从事务所和律师两个层面,围绕律师执业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创先争优活动形式;从政治学习和法律业务学习两个方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学习,创新学习模式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整和。
(二)把开展的“党员目标承诺”和“岗位目标承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形式。加大对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引导律师党员立足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所党支部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管理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律师党员要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鼓励律师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困难家庭,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兑现承诺。
(三)以建设和谐律师事务所、开放律师事务所为主题,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民主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围绕服务理念、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主题,深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民主法治文化内涵,用“依法服务”理念对内凝聚人、激励人,对外指导与服务当事人。组织律师党员和入党积极份子积极参与每周一天的“律师事务所开放日”活动,展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良好形象。
(四)牢固树立“律师做的事是天下事、当事人的事是天大的事”的执业理念,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教育和引导律师党员正确认识责任、热心服务群众,要以“对党组织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时代责任感积极开展党性锻炼、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6月30日前)
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分别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二)公开承诺内容(7月5日前)。全体党员和全体律师要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认真制定党员承诺目标和岗位承诺目标,并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形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导履职践诺(7月至12月)。根据律师党员的承诺内容,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台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记录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支部和各窗口负责人要及时提醒督促,确保承诺的事项全部认真落实。
(四)考核评议(12月)。在年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群众评议活动中,对律师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参照目标承诺考核得分,综合评定成绩,在支部内部公开评议结果。
(五)评选表彰先进(12月底)。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凡兑现承诺成绩突出的,年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支部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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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是湘潭市法律服务行业具备执业律师人数排前列、办公条件排前列、规模排前列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湖南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湘潭市排他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评定的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湘晋所与多家知名大专院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多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服务机构建立了业务协作关系;与多家行业协会、商会、金融保险、信用担保及证券机构建立了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多个平台的搭建,湘晋所已逐渐构建起一个多功能立体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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