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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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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7-25

  近期有多家客户来电了解“外汇110”网站(www.fx110.com)的相关信息,称在“外汇110”网站页面上标注了其法律顾问是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对此,本律师事务所郑重声明如下: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没有和“外汇110”网站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没有给其提供任何法律服务,其标注是非法的。网站所发生一切行为与本律师事务所无任何关系,本律师事务所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