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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周刊|湖南消保委联合湖南红网推出【维权人物风采】——湘晋律师文永军,我们身边的“平民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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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网

来源:

红网

发布时间:

2021-03-11

导读:“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约而至,湖南省消保委联合红网新媒体集团推出“2020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关注和寻找身边的平民英雄,看他们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人物简介:文永军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维权律师服务团团长,岳塘区第六届人大代表。2004年,他从一名国有企业职工转行从事律师职业,就怀揣着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梦想,17年以来,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办案经验,以法律的武器为弱者维权,以专业优势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自2012年以来,文永军自愿为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提供法律援助,参加每年的“3·15”消费维权宣传,担任湘潭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的点评律师。尤其自2020年9月被聘为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维权律师团团长以来,他更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受理每一件消费维权案件。通过所代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件,推动和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积极做好消委会委托的各项工作,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和赞誉。

文永军虽然不是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但他是农工民主党员,是岳塘区人大代表,是一名执业律师。他认为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是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基本要求。进入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角度坚持消费者利益至上的维权理念,坚持依法维权的职业操守。在他看来,律师参与消费维权的目的不仅仅是保护弱者的权益,还包括维护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

 

发挥专业优势,加大普法

2020年1月以来的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经济是重大的挑战。面对各种各样的消费维权纠纷,如何发挥律师职业的专业优势,化解社会矛盾,防范各类风险,文永军律师深有感触。

在2020年第一季度,他每天收到的各种各样的法律咨询有10多个,有的是投诉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有的是因外卖订餐与商家服务承诺不一致要退款,还有的是各种预付卡消费不成要退费等等。为了就疫情期间发生的各类消费纠纷如何处理,文永军通过湘潭市工商联开通的亲清直通车公众号接受记者专访,为消费者和商家进行法律解答,同时还通过电话和网络平台为消费者解答疫情背景下如何消费维权的法律咨询,并通过律师事务所统一发放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法律问题汇编。通过一段时间的各种宣传,消费者和商家引发的矛盾大多数通过自行调解、基础组织调解和司法调解处理。在突如其来的疫情当中,文永军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自2012年以来,文永军义务协助湘潭市消委会在3·15期间开展消费维权的法律宣传,就每年消费维权的十大案例进行点评,帮助消费者进行理性消费,识别各类消费欺诈行为,与此同时他会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讲座,以此来督促经营者自律,减少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观性。同时,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掌握维权、投诉、诉讼等相关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强自身权益保护能力,减少执法阻力和执法难度。

 

为弱者奔走,为正义发声

文永军身边很多的同行律师、企业老板对他说:“给这些普通老百姓打官司能挣几个钱?建议还是不要和那些大公司、大单位作对,以后对自己律师事业发展不利。”

但在文永军看来,获得较好的经济收入,不应该是律师的全部,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者,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需要律师的积极参与,虽然社会在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还有很多人打不起官司,遭遇消费侵权经常自认倒霉。

2017年5月期间,卢某某在湘潭红星美凯龙某商家购买一套铝合金窗户,货款8万余元全部付清,但是在此经营的个体商家只安装了部分窗户后突然关门消失,导致卢某某损失近7万元。卢某某非常无助,本以为红星美凯龙里面的商家可靠,却不料与马路市场的商家一样。

文永军了解情况后,认为发生此类纠纷,作为商铺的管理者红星美凯龙应该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于是多次联系红星美凯龙的负责人,强调消费者是因为信任红星美凯龙品牌才前往订购产品,商家突然跑路,作为商铺管理者要承担责任,最终,红星美凯龙补偿卢某某损失2万元结案。其他损失再起诉商家赔偿。

2016年4月,文永军办理的一起保险消费维权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许。胡某某借朋友小车在湘潭县排头乡某院内驾驶时,导致四岁的蒋某某重伤,胡某某垫付费用几十万元,实在无力继续为孩子出钱治疗。由于不是在道路上行使,交警部门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小车投保的华泰财保公司拒绝赔偿交强险11万元。

文永军了解情况后,认为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付,于是在未收任何律师费的情况下代理胡某某起诉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私下提出和解,要求文永军接受赔偿一半费用结案,文永军坚决拒绝,最终全额获得该笔赔款,使当事人有能力继续为孩子支付医疗费。

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成立大会,一排右四为文永军

2020年8月,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拟组建第一届消费维权律师团,文永军毫不犹豫的报名参加,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市场监管局任命他为第一届律师团团长。他表示,要通过大家的辛勤工作,实现市消委与市律协之间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的构想,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从而推动当地消费维权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律师团成立后,文永军带领几名维权律师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协助化解湘潭天元美居乐小区几百户业主与中节能公司关于集中供暖的消费维权纠纷。

同时,他还协助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就湘潭市汽车销售领域中存在的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集中收取了湘潭市汽车销售领域合同文本80余份,通过开展汽车销售格式合同(条款)点评,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上公开解读,参会的汽车经销商虚心的接受整改意见,承诺一定切实保护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湘潭汽车销售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不因为各类投诉举报案件事小琐屑、处理麻烦而有任何情绪,始终以消费者利益无小事的胸怀,致力于做一名百姓权益的守护神,这就是文永军。他有着常人一样的生活,一样的血肉之躯,一样的喜怒哀乐,没有华丽动人的话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他只是在自己平凡的工作生活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百姓维权护利,为消协事业增光添彩。

 

来源:红网

作者:唐频辉

原文标题:

【维权人物风采】文永军:消费者利益无小事,做百姓权益的守护神

原文网址:

https://moment.rednet.cn/pc/content/2021/03/09/9077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