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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公益|村居法律顾问王湘屏团队深入偏远农村提供法律援助


分类:

作者:

田燕军

来源:

湘晋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1-14

数九寒冬,湘晋律所金石镇法律服务团队的老律师王湘屏驱车几十公里,又来到了服务对象的金石镇的关东村,此行不但是法务进村,还有一重要事情是给他牵肠挂肚的人送温暖。

还是前年,关东村的邹金成,父亲与女儿发生的两起摩托车交通事故,分别被判赔偿他人9万元和15万元。在村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中,他向王律师诉说了自己的冤案,王律师认真地听取他讲的的情况和看了全部材料后,告知当事人,此案如果你对案件当中涉及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司法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和重新鉴定,否则诉讼中,法院在审理和判决中通常会依法采纳该证据。司法机构是各司其职,法院只能依照前面法定机构作出的法定依据判决。

虽然已于事无补,但王律师凭借自己对法律规定的熟悉,认为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他在当时就与两案分属管辖的湘乡、韶山法院院长取得联系,汇报了邹金成的情况,两院长均同意了“终本”。

然而,这一年多来,邹金成一直生活在纠结和痛苦中,认为自己的车祸是对方“碰瓷”,女儿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对方在伤情上是造假。法院虽没来强制执行,对方却上门逼债。邹金成不断地到湘潭市、湖南省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但都因其在有效期限内错过了主张自己权利的机会,亦没有新的证据推翻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司法鉴定报告》,虽同情其遭遇,但爱莫能助,故不支持他提出的监督申请。

年前,饱经风霜的邹金成老农又找到了王律师求助。尽管,王律师知道该案在诉讼程序上己无救济途径,但基于同情老农的遭遇,王律师还是专程到湘潭市检察院,与民行科负责同志探讨此案有否解决之策。

元月十二日,王律师到村里后,与事先约好的村长、综治主任到了邹金成的家里。又一次向他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情真意切的开导他不要去做无用功,盲目的上访达不到目的,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伤害和损失。并告诉当事人,如果能找到推翻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司法鉴定报告》的新证据,村法律顾问愿无偿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在王律师和村干部一番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后,邹全成当场表示愿听从好心的劝说。

王律师见其家境还如此清寒,临走时拿出一千元现金,送给邹金成。这位被两案压迫得极其脆弱的老农泪眼婆娑说:王律师,好人!

回程的路上,同行的人问王律师,今天这事已超出了村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你怎么还这样费力费钱。王律师深情的说道:只要老百姓需要,不论份内份外,我都会尽心尽力。

这就是一个党员律师的情怀。

 

相关链接:邹家因三起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的不幸遭遇。自己被别人摩托车撞了,他没找人家的麻烦,而他和女儿骑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却被判分别要赔对方9万元和15万元,家里徒有四壁,如此天文数的赔偿费,对他家真真是压力山大,为此,法院强制执行还拘留了他七天。邹村民认为法院完全是错判,理由是两起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女儿涉案的“司法鉴定”都有假。

法院判决是依据法定部门的法定材料作出的,关键是要推翻责任认定书和司法鉴定结论,因当事人不懂法,当时没及时对责任认定和司法鉴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复议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