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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学院 | 穿搭享秘诀,夏日共品茗——湘晋学院第九期开讲

发布时间:

2022-08-27

8月26日下午15:00,湘晋法律人自己的学习培训分享交流平台——“湘晋学院”2022年第九期培训活动在湘晋律所多功能会议室开展。此次湘晋学院整体氛围轻松活跃,特邀湘晋所合伙人,董事会秘书朱娟律师和中级茶艺师,中级评茶员,“花木茶房”创始人马文娟老师进行分享。十余名律师参与此次培训、分享活动。   (湘晋学院第九期培训学习现场)   培训活动主要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由朱娟律师进行律师穿搭分享,帮助各位律师筛选符合个人气质和职业特点的服装。在分享过程中,她详细分析了不同身材类型适配的服装种类,结合律师职业特性,从颜色、款式、搭配、色系等多方面详细分析,讲述了自身的穿搭心得。 在讲述过程中,朱娟律师结合了我所实习律师宁文旎精心制作的服装品类幻灯片,提出了诸多极富实用性的建议。在场听众也就自身情况提出问题,展开讨论,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分享收获良多。   (朱娟律师进行律师穿搭心得分享)   后半程活动特邀讲师马文娟老师进行了茶艺分享。她详细介绍了安吉白茶、保靖黄金茶和古丈毛尖三种不同品类的绿茶,并从外形、香气和味道上作出了区分。在介绍完绿茶之后,马老师也演示了红茶的冲泡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在活动过程中,湘晋所小伙伴们轻嗅茶香,细品茶味,在惬意中学习茶艺。   (活动过程中,大家细品茶香,体验茶艺)   最后,活动于茶香袅袅之中缓缓落幕。此次活动氛围轻松,培训学习的内容在体现专业的同时也融合了日常生活,各位律师在享受其中的同时也获得了实用性的建议,可谓收获良多。感谢各位湘晋同仁的参与,也欢迎欢迎大家下期继续来湘晋学院参加培训学习,进一步欣赏美、发现美、品味美!

湘晋村居微普法47期 | 【夫妻之间的财产归属及其债务承担的情形(上)】

发布时间:

2022-08-23

一、婚后父母出资也未必是共同财产! 房产基本是财产分配的大头。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当然是归属于个人的。但一般情况下,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是由父母出资一起帮忙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分配呢?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湘晋合伙人戴静律师应邀参加2022全国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并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

发布时间:

2022-08-23

8月20日,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主办,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承办,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2全国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在北京以线上+线下方式召开,20多位演讲嘉宾发表演讲,全国100多家中小企业法治体检站、律所在线观看。湘晋合伙人戴静律师应邀前往北京参加线下活动。   (参会领导发表讲话)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会长王民,协会权益办主任葛磊,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常委、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超峰等人出席会议并依次从不同方面发表讲话。其中李超峰主任在发言中表示,作为法律人,应顺应历史洪流,担负时代使命,为推动中小企业的法治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段话同样说出了湘晋律师身为法律人,决心维护各方应得权利、终身为法律奋斗的心声。   (我所戴静律师(最右)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   论坛以“疫情常态下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企业合规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等方面进行深入专题研讨,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多方的参会人员展开了激烈讨论。会议期间还举行了“2021—2022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证书颁发仪式、全国中小企业“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聘任仪式、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法治人才活动基地授牌仪式,我所戴静律师撰写的《如何优化诉讼策略,为企业催收应收账款》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   (戴静律师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荣誉证书)   对此,戴静律师表示,将继续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坚守自身职业素养,坚定不移维护中小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一直行走在维权道路上;同时积极思考我国中小企业法治建设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共同探讨中小企业法治的未来之路,为帮助中小企业加速法治建设进程、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贡献湘晋力量。

湘晋所杨巧、林运律师参与湘潭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8-22

为促进检察官司法为民意识、司法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的提升,8月16日至20日,湘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工作人员到县检察院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湘晋所杨巧、林运两位律师应邀参与此次工作。   (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立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九久发表讲话)   在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立明主持会议,他指出,检察官履职评议是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评议的过程也是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过程,本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都是有着丰富工作的经验业务骨干,在工作过程中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确保本次评议取得实效。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九久表示,人大的履职评议有利于检察官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推动办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抽查评阅案件现场)    此次抽查评阅案件由评议调查组现场随机抽查,13名评查员分别调取了每名被评议检察官2021年1月以来主办的3个案件,调卷总数117件,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细致评阅,切实掌握评议对象办案情况。评议调查组还采取了与被评议检察官分管领导、所在科室负责人和部分同事进行个别谈话的调查方式,征求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旁听被评议检察官办案工作,以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评议检察官履职情况。我所杨巧、林运两位律师切身参与评议调查工作,深入推进工作展开,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对案件进行详细排查,为湘潭县检察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推动莲乡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湘晋力量。

湘晋所合伙人熊君律师参加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韶山干部学院培训班并作为学员代表发言

发布时间:

2022-08-22

8月19日,为期五天的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韶山干部学院培训班圆满结束。此次培训集合了来自全省各地的120名青年律师,并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早间微论坛、应知应会知识抢答赛、读书分享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通过素质拓展、分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湘晋所熊君律师前往韶山参加培训,并作为学员代表在湖南省青年领军人才班作结业发言。   (培训班结业仪式现场)   此次培训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国雄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开班仪式由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主持,韶山干部学院副院长王晔出席并致辞。培训特邀法治日报社、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省委党校、智行合咨询等机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课和主课,内容涵盖青年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律所发展战略、舆情应对、民商事诉讼等方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也从独到方面,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学员们授课。   (培训期间活动举办现场)   培训期间还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早间微论坛、读书分享会、素质拓展等活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活动中,学员们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围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主题积极发言。   (我所熊君律师作为学员代表进行结业发言)     在为期五天的培训圆满结束之际,湘晋所熊君律师作为学员代表在进行了结业发言。熊君律师表示表示,此次培训政治性突出、实效性很强,她在培训中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磨砺了自身,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此次培训中,熊君律师也与其他优秀法律人才进行了交流沟通,在加深学员情谊的同时学习了先进经验。她表示,将会把所学所思充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带到湘晋律师中去,以达到真正的学以致用,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并为湘潭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湘晋”力量。

湘晋律师积极参与“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宣讲征文活动并荣获奖项

发布时间:

2022-08-22

8月19日晚,湘潭市司法局和湘潭市律师协会在湘潭市盘龙山庄大酒店联合举办“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宣讲活动。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湘潭市领导向敏、刘新华、吴劲松,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重海,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委宣传部、湘潭市委政法委、湘潭市委统战部领导等人参加活动。   (我所主任文永康率熊君等7位青年律师参与开场诗朗诵) (领诵人:熊君、李松儒律师)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诗经》中,鸿雁飞过2500年前的华夏天空,千百年来,有人云中寄字,有人自万里山河回书。1930年,寒冬,长沙,识字岭刑场,29岁的杨开慧最终没能等到回信……” 宣讲活动以湘潭市律师协会律师集体参与的情景诗朗诵《雁字回时 给您写信》拉开了宣讲活动的帷幕。我所文永康、熊君、李松儒、曹轶曦、刘逸斌、刘小菁、曾相铭、罗嘉晋等8位律师参与其中,其中熊君、李松儒律师为领诵人。作为开场节目,朗诵内容回望过去、联系现在、放眼未来,以激情澎湃的语句说出了湘潭市律师的共同心声。   (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莹致辞) (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致辞)   宣讲开始前,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莹致欢迎词,对刘志仁书记、杨建伟会长,各领导、嘉宾、同仁的到来表示衷心地感谢。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随后发言,并在发言中高度肯定了我市司法行政及律师行业工作。他深情勉励广大律师,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永葆踏实坚定、勤勉坚韧的赤子之心,努力成为信仰坚定的示范者、法治湘潭的建设者、服务发展的实践者和毛主席家乡的宣传者。要争当信仰坚定的好律师,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当服务发展的好律师,为推动湘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争当公平正义的好律师,依法办理法律事务;争当为民解难的好律师,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强调市律师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切实维护好律师行业的声誉和形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尊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断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律师执业的良好环境。   (我所李松儒律师进行宣讲)   随后,我所李松儒律师登台,以《根连村社 情系苍生》为题,结合自己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中的所见所闻,表达了自己对文永康、王湘屏等优秀老律师不忘初心、无私奉献的崇敬之情。在宣讲中,他深刻讲述了自己在参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打通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点点滴滴,用这些细节深深打动了在场的倾听者们,赢得了会场久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我所王湘屏律师(最左)荣获“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征文活动二等奖)   活动最后,会场人员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系列活动获奖人员颁发了奖杯和荣誉证书。我所王湘屏律师撰写的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下律师执业的最高境界——关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体会》结合征文主题,凭借其对律师行业的独到见解和深刻体会荣获“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征文活动二等奖。同时,我所李松儒律师进行的《根连村社 情系苍生》宣讲亦凭借其动人的经历、流露的真情荣获宣讲活动优秀奖。   (湘晋所合影留念)    此次“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宣讲征文活动湘晋所成员积极参加并荣获奖项,既传达了湘晋律师不断奋进、勇往直前的决心,又展现了昂扬向上、踔厉奋发的湘晋风采。在今后的工作中,湘晋人亦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近群众,心系苍生,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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