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业主外移入户门,并拒绝恢复原样”,律师说法

2024年第8期(总第110期)
为更好地支持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成功维权,红网与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展“周周3·15 律师在线答疑”活动。省消保委第二届律师团律师将就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法律援助。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通过红网《消费维权》栏目提交您的留言!
本期为大家释疑解惑的律师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律师团文永军律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留言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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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迷彩依旧”留言:长沙市天心区某幼儿园上学期收了5个月的学费。实际上学生并未上满5个月,还差了6天,幼儿园却不肯退这6天的学费。
文永军律师答复:
根据《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幼儿园收费项目全省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第十七条规定,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幼儿教育收费一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价格、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幼儿园自觉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幼儿园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经审批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健全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九)不按规定退还所收费用的。
综上,上述幼儿园不退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建议家长通过当地教育局投诉解决,也可请当地教育局依法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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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老旧小区变身小洋房”留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常因利益问题导致阻力重重。若在两户阳台之间加装电梯,扩大阳台部分的面积计入产权面积,房屋提质改造的阻力势必大减。请问扩大阳台部分能计入产权面积吗?
文永军律师答复:
加装的电梯属于附属设施,不计算到房子面积当中,同时不用更换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加装的电梯仅作为原房屋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也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故加装电梯属于临时设施,不存在记入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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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r8czxm9”留言:资兴市某小区各楼层消防栓都没有水,连灭火器也没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文永军律师答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设备的维修、更换、年检等。如果小区消防设施的损坏或故障是由于业主或租户的过失导致的,比如私自拆除或人为损坏,那么修缮费用可能由业主或租户承担。此外,如果小区的消防设施需要进行升级或改造,比如增加消防设备、改善消防通道等,相关费用可能需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并由业主共同承担。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的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划分责任,承担费用。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的约定,那么费用可能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如果小区业主们有缴纳维修基金,小区物业在征求全体业主同意后,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拨款进行维修。
需要注意的是,消防设施在保修期满之后,维护、更新、改造等费用,应当由业主承担,可以动用小区维修资金,但是物业公司不能就此撇清责任。因为根据《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建议您直接与物业公司联系要求维护,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向住建局房产科投诉物业公司。如果没有物业管理,属于业主自治,由全体业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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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plytcq”留言: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业主违规将入户子母门外移外开,物业要求其恢复原样遭拒。
文永军律师答复:
根据我国建设部令(现住建部)第110号令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第十二条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第三十四条规定,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反映,或直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该业主和装修公司,要求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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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44975”留言:株洲市荷塘区某小区19栋经常有人高空抛物,从楼上丢生活垃圾下来,不仅影响环境卫生,且对楼下业主造成人身财产安全。
文永军律师答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的危害如下:高空抛物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1.尤其是高层小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2.高空抛物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甚至生命安全;3.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务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4.高空抛物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您可以通过查监控或报警了解高空抛物情况,确定侵权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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