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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合伙人戴静律师应邀参加2022全国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并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

发布时间:

2022-08-23

8月20日,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主办,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承办,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2全国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在北京以线上+线下方式召开,20多位演讲嘉宾发表演讲,全国100多家中小企业法治体检站、律所在线观看。湘晋合伙人戴静律师应邀前往北京参加线下活动。   (参会领导发表讲话)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会长王民,协会权益办主任葛磊,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常委、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超峰等人出席会议并依次从不同方面发表讲话。其中李超峰主任在发言中表示,作为法律人,应顺应历史洪流,担负时代使命,为推动中小企业的法治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段话同样说出了湘晋律师身为法律人,决心维护各方应得权利、终身为法律奋斗的心声。   (我所戴静律师(最右)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   论坛以“疫情常态下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企业合规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等方面进行深入专题研讨,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多方的参会人员展开了激烈讨论。会议期间还举行了“2021—2022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证书颁发仪式、全国中小企业“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聘任仪式、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法治人才活动基地授牌仪式,我所戴静律师撰写的《如何优化诉讼策略,为企业催收应收账款》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   (戴静律师获评 2021-2022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荣誉证书)   对此,戴静律师表示,将继续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坚守自身职业素养,坚定不移维护中小企业自身合法权益,一直行走在维权道路上;同时积极思考我国中小企业法治建设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共同探讨中小企业法治的未来之路,为帮助中小企业加速法治建设进程、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贡献湘晋力量。

湘晋所杨巧、林运律师参与湘潭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8-22

为促进检察官司法为民意识、司法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的提升,8月16日至20日,湘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工作人员到县检察院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湘晋所杨巧、林运两位律师应邀参与此次工作。   (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立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九久发表讲话)   在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立明主持会议,他指出,检察官履职评议是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评议的过程也是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过程,本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都是有着丰富工作的经验业务骨干,在工作过程中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确保本次评议取得实效。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九久表示,人大的履职评议有利于检察官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推动办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抽查评阅案件现场)    此次抽查评阅案件由评议调查组现场随机抽查,13名评查员分别调取了每名被评议检察官2021年1月以来主办的3个案件,调卷总数117件,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细致评阅,切实掌握评议对象办案情况。评议调查组还采取了与被评议检察官分管领导、所在科室负责人和部分同事进行个别谈话的调查方式,征求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旁听被评议检察官办案工作,以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评议检察官履职情况。我所杨巧、林运两位律师切身参与评议调查工作,深入推进工作展开,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对案件进行详细排查,为湘潭县检察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推动莲乡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湘晋力量。

湘晋所合伙人熊君律师参加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韶山干部学院培训班并作为学员代表发言

发布时间:

2022-08-22

8月19日,为期五天的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韶山干部学院培训班圆满结束。此次培训集合了来自全省各地的120名青年律师,并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早间微论坛、应知应会知识抢答赛、读书分享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通过素质拓展、分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湘晋所熊君律师前往韶山参加培训,并作为学员代表在湖南省青年领军人才班作结业发言。   (培训班结业仪式现场)   此次培训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胡国雄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开班仪式由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主持,韶山干部学院副院长王晔出席并致辞。培训特邀法治日报社、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省委党校、智行合咨询等机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课和主课,内容涵盖青年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律所发展战略、舆情应对、民商事诉讼等方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也从独到方面,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学员们授课。   (培训期间活动举办现场)   培训期间还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早间微论坛、读书分享会、素质拓展等活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活动中,学员们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围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主题积极发言。   (我所熊君律师作为学员代表进行结业发言)     在为期五天的培训圆满结束之际,湘晋所熊君律师作为学员代表在进行了结业发言。熊君律师表示表示,此次培训政治性突出、实效性很强,她在培训中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磨砺了自身,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此次培训中,熊君律师也与其他优秀法律人才进行了交流沟通,在加深学员情谊的同时学习了先进经验。她表示,将会把所学所思充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带到湘晋律师中去,以达到真正的学以致用,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并为湘潭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湘晋”力量。

湘晋律师积极参与“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宣讲征文活动并荣获奖项

发布时间:

2022-08-22

8月19日晚,湘潭市司法局和湘潭市律师协会在湘潭市盘龙山庄大酒店联合举办“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宣讲活动。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湘潭市领导向敏、刘新华、吴劲松,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重海,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委宣传部、湘潭市委政法委、湘潭市委统战部领导等人参加活动。   (我所主任文永康率熊君等7位青年律师参与开场诗朗诵) (领诵人:熊君、李松儒律师)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诗经》中,鸿雁飞过2500年前的华夏天空,千百年来,有人云中寄字,有人自万里山河回书。1930年,寒冬,长沙,识字岭刑场,29岁的杨开慧最终没能等到回信……” 宣讲活动以湘潭市律师协会律师集体参与的情景诗朗诵《雁字回时 给您写信》拉开了宣讲活动的帷幕。我所文永康、熊君、李松儒、曹轶曦、刘逸斌、刘小菁、曾相铭、罗嘉晋等8位律师参与其中,其中熊君、李松儒律师为领诵人。作为开场节目,朗诵内容回望过去、联系现在、放眼未来,以激情澎湃的语句说出了湘潭市律师的共同心声。   (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莹致辞) (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致辞)   宣讲开始前,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莹致欢迎词,对刘志仁书记、杨建伟会长,各领导、嘉宾、同仁的到来表示衷心地感谢。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随后发言,并在发言中高度肯定了我市司法行政及律师行业工作。他深情勉励广大律师,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永葆踏实坚定、勤勉坚韧的赤子之心,努力成为信仰坚定的示范者、法治湘潭的建设者、服务发展的实践者和毛主席家乡的宣传者。要争当信仰坚定的好律师,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当服务发展的好律师,为推动湘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争当公平正义的好律师,依法办理法律事务;争当为民解难的好律师,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强调市律师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切实维护好律师行业的声誉和形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尊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断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律师执业的良好环境。   (我所李松儒律师进行宣讲)   随后,我所李松儒律师登台,以《根连村社 情系苍生》为题,结合自己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中的所见所闻,表达了自己对文永康、王湘屏等优秀老律师不忘初心、无私奉献的崇敬之情。在宣讲中,他深刻讲述了自己在参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打通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点点滴滴,用这些细节深深打动了在场的倾听者们,赢得了会场久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我所王湘屏律师(最左)荣获“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征文活动二等奖)   活动最后,会场人员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系列活动获奖人员颁发了奖杯和荣誉证书。我所王湘屏律师撰写的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下律师执业的最高境界——关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体会》结合征文主题,凭借其对律师行业的独到见解和深刻体会荣获“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征文活动二等奖。同时,我所李松儒律师进行的《根连村社 情系苍生》宣讲亦凭借其动人的经历、流露的真情荣获宣讲活动优秀奖。   (湘晋所合影留念)    此次“学习新思想 喜迎二十大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宣讲征文活动湘晋所成员积极参加并荣获奖项,既传达了湘晋律师不断奋进、勇往直前的决心,又展现了昂扬向上、踔厉奋发的湘晋风采。在今后的工作中,湘晋人亦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近群众,心系苍生,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下律师执业的最高境界——关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体会

发布时间:

2022-08-19

【摘要】律师与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习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这支队伍的一员,不但应有正确的职业定位,还应有坚定的政治站位。党的崇高信念和根本宗旨,理所当然也应当是中国律师追求的精神境界。我们要在职业价值取向上不断提升自己的追求,就要把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关键词】党和人民利益一致性;律师政治   在律师行业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我以为在理论和实践上有着重大的意义。“一个人若投身法律这一职业,其宗旨就必须是先主持正义,而后考虑生计。”抱着这一理念,走进最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的行业后,朝思暮想的就是成为公众认可的“好律师”。 只要心无旁骛的坚守,将律师作为一种事业的,用理想和信念作为支撑,而不是把律师作为一种职业,靠金钱和动资来滋养。并在执业中学思践悟,成长并成熟着,有着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一定的理论研究功底、较强的沟通表达技巧。就具备了“好律师”的必要条件。但这还不全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环境下执业,党和人民满意才是“好律师"充分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讲道:"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之所以说党和人民满意是“好律师”的最高标准,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指引了方向,“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保障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人民的利益亦即是党的利益。这就是历史的逻辑、理论的逻辑、实践的逻辑。即在认识上,将事物的规定、属性、关系从复杂的整体中抽出来的过程和结果。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习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这支队伍的一员,不但应有正确的职业定位,还应有坚定的政治站位。"湘晋”建所伊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还未有新时代这般重视,律师党员自觉在律所高擎先锋队旗帜,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律所政治方向,在执业活动中坚持与党同心同德,以“党和人民满意”的社会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湘晋律所承接的一起破产重整案,担任该企业的破产管理人,为了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广大债权人的权益,我们没选择操作简便,酬金易得的破产清算程序,而是自讨苦吃“背磨子唱戏”,选择了破产重整程序。由于该程序是《破产法》新规定的程序,承办此案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了“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的情形,其中还有目标企业法人代表为一己私利的”讹摔”式搅局,作为管理人代表的本人遭遇了人生从未有的莫大污蔑。但管理人律师团队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忍辱负重,在着力维护社会的稳定的前提下,想方设法继续推进法律程序进程,又通过有效途径反映在经验中得来的破产重整规定层面上有待完善的问题,引起了立法、司法顶层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破产重整程序的问题亦有了新的司法解释。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作出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重大论断。细读《决议》,如下阐述亦能帮助我们加深理解党和人民的血肉关系,党满意和人民满意的有着高度的一致性,亦可提高自己做我们党、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自觉性。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党的崇高信念和根本宗旨,理所当然也应当是中国律师追求的精神境界。我们要在职业价值取向上不断提升自己的追求,就要把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努力践行习总书记殷切期望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笔者从事律师职业三十余年,担任律所党支部书记二十多年,更是有着四十多党龄的共产党员。在执业中,本人始终牢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应遵循的根本宗旨。为此,荣获过"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并记一等功。有幸作为本省三个律师党员之一,参加了全国首届"律师党员党性研修班"的学习。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程中,我考虑到青年律师生存压力大,主动承担了30多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的大部分工作。尽管诸多原因,有关部门保障机制未到位,但我一如既往、尽心尽职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且不分份内份外。即不囿于职责规定的范围,主动延伸法律顾问的服务,只要人民群众的需要,我都满腔热忱帮他们排忧解难。在党生日的“七、一”,个人还自费为龙洞村困难党员捐赠现金1500元。关东村一村民家境贫困,不幸的是还在先后时间里发生三起摩托车交通事故,法律判决其经济上担责压力山大。接触此事后,近两年来,我一直关注、跟踪该村民的事情,与有关法院反映,沟通,使案件的强制执行得以“终本”。年前,同情心使然,我还拿出自己的存储一千元现金帮他纾困。 综上所述,从业三十多年的我,深刻体会就是律师与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党和人民满意好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是从业者必须遵守的政治定律。

湘晋简讯 |吉首大学校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罗惠缙一行莅临湘晋所考察交流

发布时间:

2022-08-19

8月18日,吉首大学校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罗惠缙,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柴绪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张华,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高昆,招生就业处副处长高静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就业专干朱珊珊,音乐舞蹈学院就业专干任倩一行莅临湘晋所考察指导并组织召开吉首大学湘潭校友座谈会。湘晋所管委会主任陈优,执业律师谭锋等律所成员热情招待并参与座谈交流。   (陈优律师发言)   座谈会上,管委会主任陈优首先对吉首大学长久以来对各位校友的关怀、校领导不辞辛劳、远道而来看望校友表示感谢,他简要介绍了湘晋所基本概况,讲述了律所近几年的发展变化和取得的成绩,获得了在场领导和校友的一致称赞。   (吉首大学各领导依次发言)   吉首大学校领导依次发言,纷纷表达了此次考察之行能与诸多校友面对面交流的喜悦之情,并为校友们能在各自行业有所建树而倍感欣慰与自豪。校党委委员罗惠缙表示,吉首大学就是学校与各位校友独特的沟通密码,只要记住这个密码,学校与校友们就永远连接在一起。   (吉首大学与湘晋所签约授牌现场)   座谈会后举行的签约仪式上,校党委委员罗惠缙和管委会主任陈优分别代表吉首大学与湘晋所签订了《合作共建“吉首大学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罗惠缙代表吉首大学为湘晋所授予“吉首大学就业实习实践基地”牌匾,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同推进实践基地各项工作,共同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 目前,湘晋所是湖南科大法管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实习实践基地,如今再添一所省内高校——吉首大学,将更进一步加强湘晋所理论研究的学术底蕴,促进人才储备、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等各方面工作,对湘晋所今后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的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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