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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律师《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的编篡和发展历程


分类:

作者:

吕文圣

来源:

湘晋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7-23

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覆盖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工作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前两次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取得实际成果。

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在八十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先后制定了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过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后,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据此,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之后,人大常委会着手开展第二步的各分编编纂工作,以现行的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等为基础,结合我国社会发展对民事法律提出的新需求,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各分编的草案,提请2018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其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6月、8月、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对全部6个分编进行了二审,对各方面比较关注的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3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三审。

在此基础上,将民法总则与经过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2019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