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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简讯 | 湘晋所2022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胜利召开!


分类:

作者:

湘晋律师事务所

来源:

湘晋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2-21

根据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章程的相关规定,湘晋所于2022年2月19日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合伙人大会。律所全体合伙人出席会议,事业合伙人、支部委员和行政主管列席会议。会议由本所董事会召集,党支部书记、董事会主席文永康律师主持会议。

会议第一项议程是听取和审查管委会主任陈优代表管委会所作的《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报告》。

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内容从党建引领律所工作出发,就律所贯彻落实“标杆引领”工作方案,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促品牌,不断提党组织的凝聚力等方面强调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作用;湘晋所继续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律所稳步发展;律所内部管理日趋规范,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一批律师积极参政议政,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过去一年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勇担社会责任;律所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学习和院所交流,律所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团队活动丰富多彩,展现了湘晋律师的风采等七个方面总结了2021年的工作,并实事求是的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是听取和审查管委会副主任文永军代表管委会所作的《湘晋律师事务所2022年工作计划和目标》。

报告指出,2022年是律所成立26周年,也是律所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律所应当立足本所实际,求真务实,稳中求进。坚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进一步规范律所管理,加强律所品牌宣传力度,落实团队建设和专业化分工,努力开拓市场,力争本年度律所执业律师人数和业务创收取得新的突破,继续扩大律所在本辖区的影响力,将律所建设成为一家对外有核心竞争力、对内有温度的律师事务所,为实现“百年湘晋”继续努力奋斗。

董事会主席文永康代表董事作《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代表监事会作《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合伙人发表意见和建议

 

会议第三项议程是听取和审查董事会主席文永康代表董事会所作的《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代表监事会所作的《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的报告明确了董事会依照《章程》认真履职,把握律所发展方向,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律所发展的掌舵人。增强队伍后备力量,加强队伍素质培养,建设高素质管理和业务团队。打造湘晋文化,做一家有温度的律师事务所。加强党建工作,党建领航聚合力促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建言献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湘晋所团队同心协力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心。不断加强律所与高校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效的交流合作机制,与高校合作共同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积极规划建设律所战略发展方向,同时实事求是的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监事会的报告明确了监事会依照《章程》认真履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完善律所监督工作。力促加强队伍培养,建设高素质管理和业务团队、分工协助、完善律所治理。积极带头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基本按预定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实事求是的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会议上,合伙人文永康、王湘屏、王亚林、陈优、郭新纪、文永军、杨巧、曾锡兰、戴静、王羿、田燕军、张子顺、彭伟等律师对三个管理团队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所做出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就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目标、专业化方向、团队建设、规范化管理、品牌宣传、突破发展瓶颈、院校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会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

 

 

管委会副主任杨巧代表管委会作《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会议第五项议程是批准吸收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人是具有一致的文化理念,高度认同团队价值观,具有对事务所制订的规则的理解力、执行力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湘晋一直秉承开放、包容的合伙人机制,不断吸收年轻的、专业的、新鲜的力量到合伙人的队伍中来。

 

 

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为欧阳思华律师颁发合伙人证书

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为陈丽律师颁发合伙人证书

 

经过事业合伙人主动申请,合伙人文永康,王亚林、陈优、邵苗推荐,欧阳思华、陈丽二位律师自愿申请成为合伙人。二位律师分别介绍了自己的执业情况和对于成为合伙人的认识体会。经全体合伙人审议,决定同意欧阳思华、陈丽二位律师晋升为新合伙人。

成为合伙人既是一名执业律师应有的担当,也是在律所地位的体现和个人身份的象征。热烈祝贺此次晋升的新合伙人,参与到湘晋的高质量发展团队中来。

 

 

管委会主任陈优为胡笛律师颁发事业合伙人证书

 

管委会主任陈优为杨艳红律师颁发事业合伙人证书

管委会主任陈优为李松儒律师颁发事业合伙人证书

经过律师主动申请,胡笛、杨艳红、李松儒三位律师自愿申请成为事业合伙人。事业合伙人是指暂未达到合伙人条件,但认同律所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愿意积极投身于律所发展建设的律师。全体合伙人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同意以上三位律师晋升为新事业合伙人。

新晋事业合伙人李松儒律师表示,律师的追求不应只停留于个人本身,应投入于律所、社会、国家。希望能从融入湘晋到参与湘晋、从源于湘晋到成为湘晋,因此而郑重申请成为事业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严格按照《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章程》和《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管委会主任陈优代表律所作改革方案,经过认真的审议和投票表决,青委会主任田燕军唱票、副主任张子顺计票、监事会委员王羿监票并宣读结果,会议决议通过和批准以上几个报告和方案。

 

 

 

董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管委会主任向合伙人会议述职并现场测评。

分红发放仪式上,律所管理团队分别为各位合伙人发放了上年度利润分红。

 

最后,党支部书记、董事会主席文永康发表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本次大会严格按照《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章程》和《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程序和决议合法、合规,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我们审议并通过了各项报告和方案,吸收了新的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我们的合伙人团队日益壮大,我们的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健全,我们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们的各项工作按预定目标稳步推进。他强调,2022是湘晋所成立第六个五年开局之年,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国家经济社会将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脚踏实地,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就一定能不断推动湘晋所又快又好的高质量发展。“百年湘晋,因为有你”让我们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相互成就,共同为“百年湘晋”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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