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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党建 | 再获全国行业殊荣——湘晋党支部荣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23-07-28

  2023年7月27日,司法部召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表彰会。全国律师行业9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00名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振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律师处负责同志,律师协会会长,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我所作为湖南省3家律师事务所之一,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这是我所继2011年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荣誉称号之后,又一次获得党建领域全国性荣誉称号,标志着我所全面进入全国律师行业领先序列。律所党支部书记、创始合伙人文永康律师作为获奖代表之一应邀出席表彰大会,并代表我所登台领奖,接受这份行业至高的荣誉和嘉奖。     文永康书记表示,大会对律师提出的“四个精神”“四个结合”对于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定把大会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位,组织全所律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将会议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党支部书记,他也将团结带领全所律师奋力践行“五点希望”,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坚守原则、底线,不断提升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大力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树标杆、造品牌,把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作为最高的职业追求与价值追求!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全所有执业律师61名。自律所成立之初(1996年5月)就率先成立了律所党支部,是我市律师行业中成立最早的党支部之一。湘晋所党支部现有中共党员36人,超过律所人数一半。20多年来,湘晋所党支部秉持党建促所建发展理念,以党建引领推动律所高质量发展,律所于2011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长久以来,湘晋所党支部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突出首位,坚定全所律师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此次湘晋所再次斩获行业全国先进,是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对律所党建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律所的莫大鼓舞。湘晋所将继续以党建领航,充分凝聚支部党建工作思想共识,确保政治方向,坚持和树立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发挥党组织在管理决策中的政治把关定向作用。同时,加强律所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律师政治理想;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增强律师责任担当意识,坚守一切服务为民。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湘晋村居微普法第57期】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

2023-07-24

      王农户系某村集体组织成员,其户下的2亩土地于2018年1月被县政府征收,县政府征收王农户所在村的土地50余亩,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为250万余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该村委会账户。某村委会随即召开了法定的相关全体成员会议,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进行讨论,并形成了决议:“被征收土地化为国有土地后,每亩5万元本金存入经管站进行存本付息,不动本,付息进行。利息支付后的余额转存为本金。年度所付利息的20%支付给村(居)集体用于兴办公益事业发展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其余80%,征收土地后未调整承包土地的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王农户不认可村里所作出的决议,诉至法院,要求某村委会立即支付因征收而占用其2亩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具体到本案,某村委会召开了村“两委”干部及村“两议”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土地补偿安置费的分配方式形成了决议,决定采用“存本付息、长期受益”的方式对已收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进行内部分配。虽王农户对此不予认可,但土地补偿安置费的使用、分配方式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故对王农户要求一次性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释法析理:     土地补偿费是对经由征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民集体,据此,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也只能是农民集体。除另有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就应具有相应的分配权。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具体如何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即土地补偿费的具体分配方案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范畴,只要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形成的决议,即为合法的决议,全体村民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均应执行。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 湘晋所三名律师被聘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

发布时间:

2023-07-24

  7月21日晚,由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落实‘四敢’要求 推进高质量发展”2023年湘潭市个体工商户贴心服务活动在万楼青年码头举行。全市100名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举办了湘潭市诚信计量集贸市场示范创建授牌仪式,为瑞丰农产品批发市场、芙蓉农贸市场授牌。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颁发聘用证书。我所文永军律师、王羿、滕辉等三名律师被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公益律师”。     近年来,湘晋律师事务所关注消费领域、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民营经营发展,文永军律师连续两届当选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团团长,长期服务于消费及民营经济第一线。这次我所三名律师被聘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公益律师”,反映了我所长期以来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工作得到了各级行政机关和民营企业的认可,借此机会,我所将更加关注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困难和诉求,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湘潭市个体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法思辨,以谈会友 |“精进杯”友谊辩论&谈判比赛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

2023-07-23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辩论、谈判竞赛能力,与青年律师同仁打造互相学习、友好沟通的交流平台,7月22日上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联合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举办的“精进杯”友谊辩论&谈判比赛活动正式举行。     此外,本次比赛还邀请了湘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刑事专门委员会分管领导许伟,副会长、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分管领导罗薇,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业委员会主任曾磊,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希,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卓娟,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文静,民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冯远卓,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恋;湖南岩铮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葛敏;湖南君子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肖文君;原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非诉业务部副部长陈钢共12位评委进行评分。湘晋所事业合伙人、青委会副主任李松儒律师,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徐颖璇律师主持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司法局青委会主任、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杨政率司法局各科室青年干部前来观战。     比赛开始前,湘晋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杨巧对此次比赛的召开和各位领导、律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此次比赛是一次极其难得的机会,希望各位青年律师在比赛中充分展现自身风采的同时得以成长,也希望各位观众能通过此次辩论有所收获。     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继文表示,此次友谊辩论赛有利于提高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及辩论水平,也培养了律师间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希望各位青年律师通过此次比赛友好交流、相互学习,从中获益、成长。     此次比赛,湘晋所曾相铭、宁文旎、傅豪律师作为辩论队成员,刘逸斌、石浩良、覃湲杰律师作为谈判队成员出战。王羿、胡笛等律师积极提供了指导、支持。     在围绕黄某私自建桥收费案展开的辩论赛中,三位律师有条不紊、分工明确:傅豪律师作为一辩论点明确、讲述清晰,曾相铭律师作为二辩提问简介、沉着冷静,宁文旎律师作为三辩总结凝练、层次清晰,展现了湘晋青年律师的活力与风采。     在以吴某劳动争议案为题的谈判赛中,三位律师沉着稳重、观点清晰:覃湲杰、刘逸斌、石浩良律师依次阐明观点、要求,认真聆听对方要求,灵活调整方案计划,熟练运用谈判技巧,最终与对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湘晋所合伙人、副主任、青委会主任张子顺律师表示,各位青年律师选手在此前不辞辛苦,为此次比赛进行了充分准备,最终也呈现出了良好的赛事效果,在此对各位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也强调,湘晋所和金州所对于青年律师的培养都十分重视,希望以后也有类似的机会能够增进学习交流,共同成长进步,共同培养湘潭市新生律师力量。     比赛结束后,杨政科长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简要总结。他表示,此次比赛在赛事形式上进行了大胆尝试,也取得了圆满成功。希望青年律师赛事越办越好,也希望各位青年律师不断进步、有所成就。     许伟副会长对此次比赛中各位参赛选手的表现也提出了建议。他表示,双方选手的表现都可圈可点:辩论赛中,控方在内容不利的前提下做到了极致,辩方也紧密围绕主题展开论述,但双方在内容上仍旧具有能够继续拔高、提升的部分。各位青年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陈钢副部长表示,很高兴能够通过此次活动感受到青年律师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热情,也希望各位青年律师能够继续进取,为律师行业注入新活力。       最后,现场评为分别为“优秀奖”“最佳人气奖”“谈判专家”“最佳辩手”的获奖得主进行颁奖。湘晋所刘逸斌、曾相铭、覃湲杰、傅豪律师获“优秀奖”,刘逸斌律师获“最佳人气奖”,石浩良律师被评为“谈判专家”,宁文旎律师被评为“最佳辩手”。   优秀奖 最佳人气奖 谈判专家奖 最佳辩手奖       此次辩论赛以法思辨、以谈会友,在传统赛事之外积极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两所律师以昂扬的姿态,充分展现了青年律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业的良好执业形象和精神风貌。  

服务“湘”当红 | 我所曾锡兰律师受邀为湘潭市2023年新农民示范培训班上第一堂课

发布时间:

2023-07-20

  7月19日,湘潭市乡村振兴局召开湘潭市2023年新农民培训开班仪式,湘晋所高级合伙人、董事曾锡兰律师受邀前往,为新农民示范培训班上第一堂课。     曾锡兰律师以《<民法典>之农村常见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解读》为题,围绕《民法典》之借款合同法条解读、《民法典》之无因管理解析、婚姻家庭法律问题解析三大主题向在场听众进行培训。在培训中,曾锡兰律师针对新农民切实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在进行基础法律科普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对容易被忽略的诸多细节加以强调,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职业素养。 课后,在场听众亦向曾锡兰律师咨询法律疑问,并结合此次课程中习得的法律知识仔细分析、思考,纷纷表示从中收获良多。培训课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对于新农民的培训教育有着重要作用。曾锡兰律师此次对《民法典》进行深刻解读,是湘晋律师对培养新农民、推动新农村建设开展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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