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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村居微普法48期】| 涉老诈骗的常见类型及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9-13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老年人群体,导致涉老年人诈骗刑事案件呈现出新特点。涉老年人诈骗犯罪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追赃挽损难度大,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在梳理、分析之后发现,当前涉老年人诈骗主要有八类常见类型:   一是“投资理财”骗局:犯罪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招牌,虚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吸引到投资后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   二是“以房养老”骗局:犯罪分子以“以房养老”为名,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造成老年人无家可归、身负巨债。   三是“保险代办”骗局:犯罪分子冒充医院、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可以代为补缴“社保”,收取“材料费”和“办事费”。   四是“文玩收藏”骗局:有些犯罪分子以帮助老年人拍卖其收藏的粮票、邮票、错版人民币等“老物件”为诱饵,虚构高价,诱骗老年人委托代为拍卖,收取 “拍卖费”和“服务费”;有些犯罪分子将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冒充为高档收藏品,虚假承诺短期内会大幅增值且公司会高价代售或回购,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有些犯罪分子合并“连环套”,先以高价拍卖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面谈后再推销劣质工艺品,实施“骗中骗”。   五是“养生保健”骗局:犯罪分子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以“祖传秘方”“特供专供”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 “药品”“保健品”和“理疗仪器”。   六是“街头迷信”骗局:犯罪分子自称“神医”或“大师”,虚构老年人自身或家人将有疾病、灾祸,编造只要对现金钱财和金银首饰“开坛作法”就可以“趋吉避凶”,再勾结同伙调包或诈骗款项,造成老年人财物损失。   七是“黄昏恋”骗局:“黄昏恋”骗局是“杀猪盘”的一种,犯罪分子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八是“关爱帮扶”骗局:犯罪分子以“关爱老年人”和“帮扶弱势群体”为旗号行骗,有的组织旅游参观活动,通过诱导、捆绑销售或变相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行骗;有的冒充燃气、自来水公司员工或社区、医护人员,以上门检修管线、检测核酸为由入户行骗;有的利用老年人的善心和同情心,通过虚假宣传“慈善活动”“公益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提示,老年人要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反诈防骗能力,享受品质晚年生活、远离各类养老诈骗,须谨记以下“六不”原则:   一是“不留名”。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住址、银行账户、家庭成员等。   二是“不接听”。谨慎接听陌生号码和境外来电,如果接到自称是银行保险、购物网站要求根据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的电话,不要随意听信、冲动转账,可以询问子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三是“不参加”。不随意根据传单、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养生讲座”“健康体检”“拍卖换购”“抽奖兑换”“旅游参观”等可疑活动。   四是“不动心”。不相信“保本高息”“高价拍卖”等投资承诺,不参加“0元购”“全额返利”等购物活动,切忌“捡漏”“占便宜”心态,摒弃“托关系”“走后门”风气,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五是“不付款”。不要轻易付款转账,在做出任何款项支付决策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告知配偶子女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是“不拖延”。在发现被骗后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不要等待、拖延,以防延误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和追赃挽损的黄金时期。

湘晋破产业务团队参加“破产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

2022-09-09

为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 年 9 月 9 日,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的“破产业务”培训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6 楼会议室举办,湘晋所文永康、王湘屏、王亚林、陈优、杨巧、文永军、曾锡兰、田燕军、罗琬星、刘光惠、肖钰共11位律师参加此次培训。   (活动现场)   此次培训活动邀请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省高院破产审判团队负责人、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邓志伟,破产业务处理专家、方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潜前来讲授。邓志伟教授围绕《破产积案清理实务》《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实务》两个主题展开讲座,以专业视角深入讲解;黄潜律师以《破产管理人履职实务》为题进行讲授,分享了她从业以来的宝贵经验。   (邓志伟教授进行讲授) (黄潜律师进行讲授)   此次培训活动围绕“破产业务”,以实务分享为主要形式展开讲座,深入剖析问题,分享先进经验。湘晋破产团队的律师们感觉本次培训深受启发,大家在群内就破产案件领域的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收获良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湘晋律师也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加强交流学习,学习先进经验,继续提升专业素养,提升实务操作能力,为湘潭市律师行业发展贡献湘晋力量!

代表履职 | 我所文永康律师带队专项督导利剑行动突出重点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9-09

为有效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切实防范化解我市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9月2日上午,市人大代表带队对全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湘晋所党支部书记、主席文永康作为带队成员进行督查。     在湖南德立杰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督察组就噪音扰民和块矿料场未封闭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详细了解了出现问题的原因、整改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就进一步做好整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督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抓好“利剑”行动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强化管理、严格规范流程、制定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在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宇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督查组现场对企业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隐患问题中部分未完成整改及风险较为突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查,督查组要求,要坚决高标准严要求按照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标准和时限要求做好“利剑”行动排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并切实有效地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服务和指导,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为此次督查行动的督查组成员,文永康主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督查行动,按照标准严格排查,找出问题、提出建议。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履行身为市人大代表的职责,作为湘晋代表贡献湘晋力量!

党史今日 | 纪念毛泽东主席逝世四十六周年

发布时间:

2022-09-09

2022年9月9日,是毛泽东主席逝世46周年。 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和军事家,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缔造者和卓越领导人,毛泽东主席为中国人民留下了无数宝贵财富,开创了光明未来。 今天,让我们一同缅怀伟人毛泽东,向他致以崇高的敬意!     1893年12月26日,毛泽东出生于湖南湘潭一个农民家庭。 自小,毛泽东便见识不凡,立志要闯出一番天地。他时刻关心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积极投身于革命事业之中。在此期间,他留下了诸多笔墨,其中既有文采兼备之佳作,亦有见解独到之著作,给后世以启迪。 十月革命后,毛泽东经过反复比较和鉴别,从纷然杂陈的各种观点和路径中毅然选择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选择了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崇高理想。此后的革命生涯中,他秉持百折不挠的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点燃了革命火种,为人民的利益苦苦追寻真理,宣布了新中国的成立。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人民就是他的全部,他的全部就是人民。在为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一生中,毛泽东同志表现出一个伟大革命领袖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勇于开拓的非凡魄力、炉火纯青的斗争艺术、杰出高超的领导才能。他思想博大深邃、胸怀坦荡宽广,文韬武略兼备、领导艺术高超,心系人民群众、终生艰苦奋斗,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建立了不朽功勋。     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都是从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时势中产生的伟大人物,都是从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抵御外敌入侵、反抗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艰苦卓绝斗争中产生的伟大人物,都是走在中华民族和世界进步潮流前列的伟大人物。我们敬重他们,怀念他们,感恩他们。 今天的中国已经取得了辉煌成就,人民尽享太平。但我们从未忘记过去的苦痛,也从未忘记毛主席等老一辈人挥洒的热血。他们始终矢志不移,执着追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了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终生!     今天,让我们再次缅怀毛主席,他的名字、他的思想、他的风范将永远鼓舞我们继续前行!  

新法速递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发布,都有哪些亮点?

发布时间:

2022-09-06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五十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那么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又有哪些亮点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这部新发布的法律。   一、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哪些亮点? 1.本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   2.打击范围广 针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猖獗的情形,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了打击范围:“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责任。”   3.多层次责任主体,全方位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本法明确的打击治理工作的主体范围广,包括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形成自上而下,全盘统一的治理格局,从源头开始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强调法律普及和宣传 本法第八条明确强调了普法和教育的重要性: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5.明确了治理主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分别从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三个方面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其中包含民众较为关心的问题比如来电号码识别,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以上就是笔者梳理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亮点,文后附完整版的法律条文,供大家学习。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5NzA1NTU0NA==&mid=2649774882&idx=1&sn=cea2bd48c2c4be800d81ffc4eff1cd9e&scene=21#wechat_redirect

湘晋所副主任张子顺参加2022数字瀛和北京高峰论坛

发布时间:

2022-09-06

    2022年9月3日至4日,为期两天的「“后疫时代国内外形势及法律服务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暨2022数字瀛和平台大会」于北京·中国律师博物馆正式召开。大会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与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数字瀛和承办。会议围绕当下的前沿话题、最新局势、行业风向、科技走势与产业平衡等展开讨论分享,我所副主任张子顺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我所张子顺律师参加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内容充实丰富,分为趋势篇、战略篇、路径篇三大篇章,围绕“国内国际格局演变”“中国经济发展走向”“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等话题,探讨了“价值重塑”“数智发展”“领导能量”“行业风向”等内容,邀请到法律服务行业内外的十数位嘉宾,为各地律所呈现了一场知识盛宴。     (各领域专家进行分享)   (各发言人分享经验)   本次大会通过搭建平台、创造机会、促成合作并共享价值,帮助各地律所了解瀛和的最新战略进展,对接资源与业务,湘晋所也是其中一员。同时,湘晋所也与其他各家律所形成了紧密链接,共同探讨了变革与创新,迎接挑战与超越。       此次会议的举办,湘晋所学习了先进经验,深入了解了当下局势,收获良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湘晋所也将把握机遇,不畏挑战,磨砺自我,奋力前行,为律师行业发展贡献一份湘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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