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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打造,专业展现 | 湘晋所第一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

2023-07-31

    为进一步推动我所专业化建设工作,提升专业能力,7月29日下午,由湘晋所管理委员会主办,业务发展与利益冲突专门委员会、业务指导专门委员会承办,行政运营一体化服务中心协办的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第一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正式召开。     此次比赛特邀市派党建指导员李建湘,律所党支部书记、董事会主席文永康,律所高级合伙人、董事曾锡兰、刘春林担任评委,律所副主任、青委会主任张子顺主持。来自律所各专业委员会的7位选手参加此次大赛。   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李松儒 《企业法律顾问标准服务》 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张子顺 《民间借贷标准化工具》 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戴静 《电子商务企业合规指南》 金融与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曾敏 《法税融合下的合规税务筹划落地服务》 劳动与侵权专业委员会:邵苗 《劳动争议要素式办案》 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滕辉 《个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法律服务产品》 刑事专业委员会:文永军 《刑事辩护标准化》   来自不同专业委员会的7件法律服务产品相继进行展示。选手们演讲风格各异,产品特色鲜明、侧重点各有不同,围绕不同专业方面、服务对象、操作流程等进行说明介绍,为在场听众提供了一场别处生面的法律盛宴。     李建湘指导员表示,此次受邀前来观赛受益匪浅。通过此次比赛增进了对于法律服务产品的了解,也认识到了制作法律服务产品的必要性。他提议,产品应当在满足百姓需求的同时及时根据需求进行调整,也应当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对产品的作用进行展示。     曾锡兰律师重点从选手的比赛表现方面对各位选手进行点评。她表示,此次比赛各位选手的表现各有千秋,可谓百花齐放,但在宣讲过程中可以更加注重详略安排,控制好宣讲节奏。     刘春林律师从专业角度对各位选手展示的法律服务产品内容提出建议。他表示,法律服务产品在契合市场的同时,其本身内容也应当实时改进,这对于律师专业知识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各位选手要加强专业团队建设,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文永康主席对此次比赛进行总结。他表示,作为湘晋所第一次法律服务产品大赛,此次比赛成效良好,但仍有可以改进的地方:在内容上,各位参赛选手的产品定位要准确、清晰,做到产品可视化、有形化、具有操作性;同时,产品本身也应当加强宣传。在形式上,比赛组织等工作也应当进一步加强,增强规范性、有序性。     评委点评完毕后,律所监事会主席王亚林宣读比赛结果:   优秀奖:滕辉 人气奖:张子顺 三等奖:张子顺、邵苗、李松儒 二等奖:文永军、曾敏 一等奖:戴静   本次比赛作为湘晋所的全新尝试,充分展现了湘晋律师的专业价值,充分展示了律所专业化建设和专业团队建设成果,激发了湘晋律师的创作活力,收获了在场听众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比赛,律师们也更深刻、确切地了解到了客户需求,取得了良好成效。湘晋律师将把此次比赛的所思所得铭记于心,并将其内化于自身,进一步推动律所专业化建设和律所专业团队建设,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湘晋村居微普法第57期】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

2023-07-24

      王农户系某村集体组织成员,其户下的2亩土地于2018年1月被县政府征收,县政府征收王农户所在村的土地50余亩,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为250万余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该村委会账户。某村委会随即召开了法定的相关全体成员会议,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进行讨论,并形成了决议:“被征收土地化为国有土地后,每亩5万元本金存入经管站进行存本付息,不动本,付息进行。利息支付后的余额转存为本金。年度所付利息的20%支付给村(居)集体用于兴办公益事业发展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其余80%,征收土地后未调整承包土地的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王农户不认可村里所作出的决议,诉至法院,要求某村委会立即支付因征收而占用其2亩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具体到本案,某村委会召开了村“两委”干部及村“两议”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土地补偿安置费的分配方式形成了决议,决定采用“存本付息、长期受益”的方式对已收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进行内部分配。虽王农户对此不予认可,但土地补偿安置费的使用、分配方式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故对王农户要求一次性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释法析理:     土地补偿费是对经由征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民集体,据此,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也只能是农民集体。除另有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就应具有相应的分配权。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具体如何分配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即土地补偿费的具体分配方案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范畴,只要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形成的决议,即为合法的决议,全体村民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均应执行。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 湘晋所三名律师被聘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

发布时间:

2023-07-24

  7月21日晚,由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落实‘四敢’要求 推进高质量发展”2023年湘潭市个体工商户贴心服务活动在万楼青年码头举行。全市100名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举办了湘潭市诚信计量集贸市场示范创建授牌仪式,为瑞丰农产品批发市场、芙蓉农贸市场授牌。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颁发聘用证书。我所文永军律师、王羿、滕辉等三名律师被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公益律师”。     近年来,湘晋律师事务所关注消费领域、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民营经营发展,文永军律师连续两届当选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团团长,长期服务于消费及民营经济第一线。这次我所三名律师被聘为“湘潭市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公益律师”,反映了我所长期以来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工作得到了各级行政机关和民营企业的认可,借此机会,我所将更加关注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困难和诉求,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湘潭市个体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法思辨,以谈会友 |“精进杯”友谊辩论&谈判比赛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

2023-07-23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辩论、谈判竞赛能力,与青年律师同仁打造互相学习、友好沟通的交流平台,7月22日上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联合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举办的“精进杯”友谊辩论&谈判比赛活动正式举行。     此外,本次比赛还邀请了湘潭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刑事专门委员会分管领导许伟,副会长、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分管领导罗薇,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业委员会主任曾磊,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希,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卓娟,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文静,民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冯远卓,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恋;湖南岩铮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葛敏;湖南君子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肖文君;原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非诉业务部副部长陈钢共12位评委进行评分。湘晋所事业合伙人、青委会副主任李松儒律师,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徐颖璇律师主持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司法局青委会主任、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杨政率司法局各科室青年干部前来观战。     比赛开始前,湘晋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杨巧对此次比赛的召开和各位领导、律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此次比赛是一次极其难得的机会,希望各位青年律师在比赛中充分展现自身风采的同时得以成长,也希望各位观众能通过此次辩论有所收获。     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继文表示,此次友谊辩论赛有利于提高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及辩论水平,也培养了律师间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希望各位青年律师通过此次比赛友好交流、相互学习,从中获益、成长。     此次比赛,湘晋所曾相铭、宁文旎、傅豪律师作为辩论队成员,刘逸斌、石浩良、覃湲杰律师作为谈判队成员出战。王羿、胡笛等律师积极提供了指导、支持。     在围绕黄某私自建桥收费案展开的辩论赛中,三位律师有条不紊、分工明确:傅豪律师作为一辩论点明确、讲述清晰,曾相铭律师作为二辩提问简介、沉着冷静,宁文旎律师作为三辩总结凝练、层次清晰,展现了湘晋青年律师的活力与风采。     在以吴某劳动争议案为题的谈判赛中,三位律师沉着稳重、观点清晰:覃湲杰、刘逸斌、石浩良律师依次阐明观点、要求,认真聆听对方要求,灵活调整方案计划,熟练运用谈判技巧,最终与对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湘晋所合伙人、副主任、青委会主任张子顺律师表示,各位青年律师选手在此前不辞辛苦,为此次比赛进行了充分准备,最终也呈现出了良好的赛事效果,在此对各位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也强调,湘晋所和金州所对于青年律师的培养都十分重视,希望以后也有类似的机会能够增进学习交流,共同成长进步,共同培养湘潭市新生律师力量。     比赛结束后,杨政科长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简要总结。他表示,此次比赛在赛事形式上进行了大胆尝试,也取得了圆满成功。希望青年律师赛事越办越好,也希望各位青年律师不断进步、有所成就。     许伟副会长对此次比赛中各位参赛选手的表现也提出了建议。他表示,双方选手的表现都可圈可点:辩论赛中,控方在内容不利的前提下做到了极致,辩方也紧密围绕主题展开论述,但双方在内容上仍旧具有能够继续拔高、提升的部分。各位青年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陈钢副部长表示,很高兴能够通过此次活动感受到青年律师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热情,也希望各位青年律师能够继续进取,为律师行业注入新活力。       最后,现场评为分别为“优秀奖”“最佳人气奖”“谈判专家”“最佳辩手”的获奖得主进行颁奖。湘晋所刘逸斌、曾相铭、覃湲杰、傅豪律师获“优秀奖”,刘逸斌律师获“最佳人气奖”,石浩良律师被评为“谈判专家”,宁文旎律师被评为“最佳辩手”。   优秀奖 最佳人气奖 谈判专家奖 最佳辩手奖       此次辩论赛以法思辨、以谈会友,在传统赛事之外积极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两所律师以昂扬的姿态,充分展现了青年律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业的良好执业形象和精神风貌。  

服务“湘”当红 | 我所曾锡兰律师受邀为湘潭市2023年新农民示范培训班上第一堂课

发布时间:

2023-07-20

  7月19日,湘潭市乡村振兴局召开湘潭市2023年新农民培训开班仪式,湘晋所高级合伙人、董事曾锡兰律师受邀前往,为新农民示范培训班上第一堂课。     曾锡兰律师以《<民法典>之农村常见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解读》为题,围绕《民法典》之借款合同法条解读、《民法典》之无因管理解析、婚姻家庭法律问题解析三大主题向在场听众进行培训。在培训中,曾锡兰律师针对新农民切实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在进行基础法律科普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对容易被忽略的诸多细节加以强调,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职业素养。 课后,在场听众亦向曾锡兰律师咨询法律疑问,并结合此次课程中习得的法律知识仔细分析、思考,纷纷表示从中收获良多。培训课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对于新农民的培训教育有着重要作用。曾锡兰律师此次对《民法典》进行深刻解读,是湘晋律师对培养新农民、推动新农村建设开展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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