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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简讯 | 湘潭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湘晋所首批独家法律服务机构进驻

发布时间:

2022-04-26

4月26日上午,湘潭市庆祝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签约揭牌仪式举行。当天,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在湘潭揭牌成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波,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游志华等出席。 湘潭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位于湘潭高新区,建筑面积5200㎡,目前已有来自北京、广东、江苏、安徽、湖北及省内的20多家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选择落户,涵盖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运营、认证、保险、公证等全链条服务。同时,集聚区内还建有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公益性服务平台,可“一站式”解决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活动现场,发布了《2021年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3所驻潭高校,以及雨湖高新区、湘乡经开区2个产业园区与湘潭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签署了工作站共建协议。 右二为熊君律师 湘晋所合伙人熊君律师代表湘晋所与湘潭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入园协议,我所作为首批唯一法律服务机构正式入驻湘潭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熊君律师表示,湘晋所作为一家“国优”律所,在知识产权业务领域深耕多年,已经形成了一支以资深合伙人为核心、以优秀青年律师为骨干成员的成熟知识产权业务团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广受客户好评。湘晋律师将发挥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  

湘晋学院 | 湘潭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在我所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2-04-25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服务水平,4月25日下午,湘潭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在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室举行。此次培训活动由湘潭市律师协会主办,湘潭市律师协会涉外及知识产权专委会、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承办,亦是湘晋学院2022年第四期培训活动。 市律协理事、湘晋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陈优律师,市律协涉外及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湘晋所合伙人熊君律师和专委会全体委员,全市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律师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本次培训由湘晋所合伙人、青委会副主任张子顺律师主持。 陈优主任在致辞中表示,欢迎全市各位同仁来湘晋学院参加培训,预祝本次培训圆满成功。湘晋所非常重视培训学习,精心打造了湘晋学院这个湘晋法律人学习交流分享平台,不定期举办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湘晋律师专业水平。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杨思超老师为大家带来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与法律服务》专题讲座。杨思超老师是法律硕士,湘潭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5年。先后担任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科科长、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科科长等职务。 讲座中,杨思超老师用朴实的语言,娓娓道来,为大家解读了《湘潭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35年)》等重要文件和战略规划;介绍了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我市先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11项“国字号”工程,打造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湘潭模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湘潭经验”、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湘潭特色”等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和全国推广;同时分析了我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需求及现状,并和大家围绕开拓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业务,提升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服务水平进行了探讨交流。 熊君律师在分享中表示,感谢各位同仁参加学习,专委会将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训,切实提升全市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服务水平,共同开辟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星辰大海。 大家纷纷表示,杨思超老师的讲座观点鲜明,数据翔实、案例具体,获益匪浅,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专题培训。  

湘晋微普法 | 未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物业公司擅自调整物业费,业主可以拒缴吗?

发布时间:

2022-04-24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未经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物业擅自调整物业服务费,对业主有无拘束力。 基本案情 许昌某华物业公司系鄢陵县某水岸映象小区的物业公司,赵某蕾系该小区业主。2012年11月2日,双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但该协议未约定合同变更、终止等事项。2018年9月28日,许昌某华物业公司在该水岸映象小区张贴《物业费用调整公告》对物业费做出调整。2018年10月至12月,许昌某华物业公司在水岸映象小区发放《许昌某华物业有限公司费用调整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2019年1月1日起,许昌某华物业公司开始按上调后的价格标准收取物业费用,因赵某蕾拒交,许昌某华物业公司提起诉讼。审理中查明,鄢陵县某水岸映象小区(一期),共有370户业主,建筑面积为48600多平方米,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许昌某华物业公司在为水岸映象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对公司收益和支出情况未向该小区业主进行公示,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调价的相关事宜,许昌某华物业公司也未向政府有关物价部门备案。   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管理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涉及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住建部[2009]274号文《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第五十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本案中,案涉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应当由当地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在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与广大业主充分协商,对物业服务费的调整进行充分调查,广泛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并将调查结果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告,在经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均对调查结果予以认可,并同意上调小区物业费的情况下,进行物业管理费的调整。生效判决认定其未经充分协商,驳回了许昌某华物业公司调价部分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物业服务收费是维系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小区正常运转的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缺乏合同依据,不应当支持。但是在遇到物业服务成本上涨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变化,也可以申请调整物业收费标准,但物业服务费的调整涉及广大业主利益,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充分讨论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则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否则,则因调整程序不合法,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湘晋文化 | @所有人:快来领红包啦!

发布时间:

2022-04-21

“@所有人:红包已发放完毕,大家记得及时领取自己的专属红包哦!” 湘晋律师学习工作企业微信群里一下子被“干得漂亮,赞一个!”红包雨刷屏了!小伙伴们欢呼雀跃,好不热闹!行政部的小姐姐不禁感叹,发红包发到手软! 4月20日,经行政部统计核算,管委会审批,2021年12月-2022年2月律所员工激励奖金在学习工作企业微信群,通过专属红包形式发放。 这是继2021年12月第一次后的第二次发放激励奖金。共发了62人的红包,这次的总积分比第一次增加了57%,这次获得积分的人员占比(89.9%),较上次(80%)增加近10个点,充分反映出小伙伴们对律所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程度大幅上升了! 为充分调动全所同仁参与律所公共服务和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打造一支关心集体、关爱他人、互助友好、共同进步的湘晋团队,2021年8月以来,湘晋所制订并实施了《员工激励(试行)办法》。 该办法从党建文化、品牌宣传与业务开拓、律所管理与社会公益、人才培养与业务培训、行政管理团队等五个方面细化明确了49条行为事项和奖励分值。激励事项由个人自行申报,行政部复核,管委会复审。考核期为按月考核,按季度激励兑付。 湘晋所大力弘扬“湘晋有我,我爱湘晋”的共建共享文化,全所律师和员工积极参与律所公共服务和律所公益活动,用辛勤付出展现了湘晋律师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例如: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中,湘晋所以“国优所”的担当,积极履行律师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2021年12月3日,刘志磊、吕文圣、滕辉、谭锋,刘小菁等律师来到建设路口步步高广场;12月4日,陈优、文永军、张子顺、彭伟、杨艳红等律师来到万达广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代表律所积极参加分别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高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宪法宣讲和法律咨询活动。 2022年1月22日,在管委会的组织策划下,田燕军、张子顺律师牵头号召全所律师、实习律师报名参演节目,加班加点编辑剪切视频;行政团队负责礼品物资采购和会务准备;王湘屏、曾锡兰、田迪寰、杨艳红、曹轶曦、喻懿芳等老中青律师精心准备节目倾情演出;还有熊君、张子顺、李松儒、刘小菁律师组成靓丽主持团;全所律师和员工群策群力,一场精彩纷呈的“同心奋斗廿五载 踔厉奋发新征程”2021年度总结表彰暨2022迎新年会圆满收官。 2022年2月11日,文永军、田燕军、张子顺、胡笛、丁玉希、曹轶曦、喻懿芳等青年律师积极参加由市妇联、湘晋律师事务所、雨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举办的“小小律师”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邀请同学们来事务所实地参观学习,参加模拟法庭的形式,为来自湘钢一中的同学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们在学习知识、追求进步的同时,做知法、守法、普法的好少年,未来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小伙伴们纷纷表示,律所激励机制事项细化明确,考核公正透明,有付出就会有收获。通过持续推进内部激励机制,在湘晋律所已形成了心齐气顺,比学赶超,我为律所高质量发展作贡献,我与律所共成长的良好氛围。 湘晋所是一家有温度的律所!感谢各位同仁对律所工作的大力支持!湘晋的过去有你奋斗的身影,湘晋的未来更需要你来添彩!希望大家今后再接再厉,多做贡献!让下个季度的红包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湘晋简讯 | 岳塘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庆一行莅临湘晋所考察调研

发布时间:

2022-04-19

4月19日上午,岳塘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庆,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王仕伍一行莅临湘晋所考察调研。湘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文永康,管委会委员戴静热情接待。 座谈会上,文永康主任首先汇报了湘晋所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律所管理,专业团队建设,开拓业务领域和青年律师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接下来重点介绍了湘晋所近年来,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2019年11月召开的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上,湘晋所《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优质专业法律服务“走进田间地头”》的作法作为典型工作经验推广,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特别是湘晋律所在未签订新一年度村(居)法律顾问合同的情况下,仍一如既往地为服务的村(居)尽心尽力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湘乡市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张庆副局长介绍了岳塘区司法局推进原昭山示范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安排部署,双方围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法务进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开展了工作交流。 座谈会前,张庆副局长一行在文永康主任陪同下参观了我所现代化的办公环境和党建阵地。文永康主任简要介绍了湘晋所的发展历程和基本情况,张庆副局长一行对湘晋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表示高度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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