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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律师“两会”风采 | 湘晋所湘潭市县、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

发布时间:

2023-12-26

湘晋律师“两会”风采 | 湘晋所湘潭市县、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 近日,各地县、区级两会已陆续召开。湘晋所杨巧、文永军、戴静、林运、张子顺、曾敏、刘志磊、徐立群8位律师作为湘潭市县、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参加所在辖区的两会。会议中,湘晋律师密切关注两会进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围绕国计民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充分展现了湘晋律师关注民生、关心时事、与时俱进、参政议政的风采。 高级合伙人、主任 杨巧 湘晋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杨巧律师,为湘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此次人大会议,她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县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建议》巜关于建立我县“千所联千企”机制,助力法治民企建设的建议》。 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文永军 湘晋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文永军律师,为岳塘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此次人大会议,他提交了《关于规范诉前调解,防止案件久调不立的建议》《关于规范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程序,防止追求“认罪认罚率”的建议》《关于提请区人民法院简化胜诉方退诉讼费流程的建议》《关于请求支持解决纱厂直街交通顽瘴痼疾的建议》4个人大建议。他被湘潭市岳塘区人大常委会评为“2023年度优秀人大代表”。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戴静 湘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戴静律师,为雨湖区第七届政协委员。她提交了《关于城乡学校教育均衡的提案》《关于在中小学体育课中增设游泳教学的提案》《关于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的提案》3个提案,并与刘卫炜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雨湖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的提案》。她被政协湘潭市雨湖区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优秀政协委员”。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林运 湘晋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林运律师,为湘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她提交了《关于扶持蛋鸡养殖户建设鸡蛋保鲜冷库的建议》《关于改善杨嘉桥镇九江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合伙人、副主任 张子顺 湘晋所合伙人、副主任张子顺律师,为雨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他提交了《关于改进检察听证程序的建议》《关于改进九华法庭受案模式,便利诉讼参与人争议解决的建议》《建立破产费用援助基金,让无产可破企业的依法退出市场的建议》3个人大建议。 合伙人、监事 曾敏 湘晋所合伙人、监事曾敏律师,为雨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她提交了《关于改进九华法庭受案模式,便利诉讼参与人争议解决的建议》。她被雨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雨湖区优秀人大代表”。 事业合伙人 刘志磊 湘晋所事业合伙人刘志磊律师,为岳塘区第七届政协委员。他提出了《铁拳出击,以法治方式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提案。他被政协湘潭市岳塘区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优秀委员”。 律师 徐立群 徐立群律师,为岳塘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她提交了《关于依法主动办理当事人诉讼费退还工作的建议》。她被湘潭市岳塘区人大常委会评为“2023年度优秀人大代表”。

【湘晋村居微普法第62期】| 反家庭暴力有了更贴心的法律保障

发布时间:

2023-12-20

【湘晋村居微普法第62期】| 反家庭暴力有了更贴心的法律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个反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明确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案例一:王女与李男婚后不和(均为化名),王女向李男提出离婚,李男随即找到王男工作单位,向王女喊“如果敢提离婚,我就自杀”并喝下农药。经多次报警,协商无果后,为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王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被申请人李男未实施殴打、残害等行为给申请人王女造成身体损伤,但他自伤自残的行为让王女产生紧张恐惧情绪,导致王女精神不自由,从而认定李男的意志行事,属于精神侵害,王女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裁定:禁止李男对王女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男骚扰、跟踪、威胁王女。 案例二:子女对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70岁陈爹经常被逆子以辱骂、威胁、殴打的手段索要钱财,给陈爹身心造成了巨大打击,无法正常生活。经法院查明,陈爹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依法裁定:禁止逆子殴打、威胁、骚扰陈爹,禁止逆子前往陈爹居住的房屋。 律师提示: 以折腾自己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的行为属于冷暴力也是冷暴力中最恶劣的一种。最高法院公布的“反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明确,通过伤害自己以达到控制对方的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不但扩大了对家庭暴力的打击范围,也为更多在家庭中遭受精神暴力的家暴受害人指明了自救的有效途径,为个体独立自主权及身心健康的保障提供了有力的后盾。 最高法院公布的“反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中,还将家庭成员的范围,从夫妻关系扩大到老人与子女、同居恋爱关系;明确离婚纠纷中,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人;明确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同时,根据家暴举证难问题,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明确:在受害人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保护令。我省实施反家庭暴力的办法,还将男性列入了保护对象。

湘晋简讯 | 湘晋律师参加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2023年学术研讨会并获奖

发布时间:

2023-12-19

湘晋简讯 | 湘晋律师参加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2023年学术研讨会并获奖 12月17日,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2023年学术研讨会在长沙圆满举行。来自湖南省法学会、省内外高校、法检两院、省内外律师事务所、清算公司的200多位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参会。本次研讨会以“建筑房地产企业破产和破产程序中的共益债两个法律问题”为主题,与会嘉宾从理论和实务角度进行了主题演讲,并由专家做了精彩点评。 我所合伙人、副主任田燕军律师代表湘晋所破产与清算业务专业团队参会,全国律协破产与并购法律专业会委员、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常务理事、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我所创始合伙人文永康律师撰写的论文《浅析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对购房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荣获论文三等奖。 学术研究会举行开幕式后,其主旨环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善斌,围绕破产程序中的消费购房者权利、工程价款债权优先受偿权、抵押担保债权展开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深入分析了重整程序中投资人招募法律应该如何规定和投资人的地位和权利是否应该通过法律规定两大问题。 此外,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与清算审判庭庭长、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易文胜,以“株洲华晨案”为例,对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债权人投资激励机制进行了深入阐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破产庭副庭长曹彦,以“建筑企业破产的若干思考”为题,深入解析了建筑类企业名下的资质等无形资产价值如何实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袁长伟,以“深化执破一体改革的实践路径与制度收益”为题,深入阐述了执转破存在运行上的困境;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陆晓燕,以“困境企业处置之司法实践”为题,围绕困境企业处置之道、处置之术以及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分工及互补等三方面进行了演讲;湘江资产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张旭清,以“投资人如何参与ST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为题,从“摘帽、路条,削债、稀释,产业、经营”三个路径进行了观点阐述。 会上,还发布了重要研究成果,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论文60余篇,经一稿多投核查、外审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评议,最终收录文章52篇,确定获奖论文30篇。其中,优秀奖12篇,三等奖9篇,二等奖6篇,一等奖3篇,并举行了获奖论文颁奖仪式。 本次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平台,也为湖南省企业破产与重组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指导,对于推动全省乃至全国的企业破产与重组理论研究和实践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所律师也将继续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增进学习交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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