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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湘晋律师踊跃参与“闯新路、破险阻”解放思想大讨论

发布时间:

2022-02-25

对标党中央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蓝图、对照省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愿景,湘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了“闯新路、破险阻,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奋斗目标,力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 湘晋所是湘潭众多律师事务所中担任代表委员的律师数量最多的律所,共有12名市、县(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关注民生、关心时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面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号召,湘晋律师们当仁不让,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履职尽责,主动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建言献策。 2月15日 管委会委员戴静律师,作为雨湖区政协委员参加雨湖区政协宣讲调研工作会议暨“闯新路、破险阻,湘潭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 2月16日 管委会副主任文永军律师,作为岳塘区人大代表在岳塘区五里堆街道参加“创新路、破险阻”解放思想大讨论。   合伙人熊君律师,作为市政协特邀组成员参加雨湖区“闯新路、破险阻”解放思想大讨论。 2月17日 管委会副主任文永军律师,作为岳塘区人大代表参加岳塘区人大常委会“创新路、破险阻”解放思想大讨论。 合伙人、律所青委会副主任张子顺律师,作为雨湖区代表参加云塘街道“闯新路、破险阻,湘潭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会。 2月18日 管委会委员林运律师,作为湘潭县人大代表参加湘潭市人大常委会“闯新路、破险阻,湘潭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调研活动。 徐立群律师,作为岳塘区人大代表参加建设路街道代表小组2022年工作会议暨“闯新路、破险阻,岳塘怎么干”专题调研座谈会。

湘晋简讯|如虎添翼,前程似锦——湘晋合伙人团队迎来新成员

发布时间:

2022-02-23

2022年2月19日上午,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合伙人会议在本所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律所全体合伙人出席会议,事业合伙人、支部委员和行政主管列席会议。会议由本所董事会召集,党支部书记、董事会主席文永康律师主持会议。 湘晋所秉承开放包容的态度,广纳贤才的胸怀,为实现“百年湘晋”目标持续接纳青年律师成为合伙人。本次合伙人会议上,经过事业合伙人主动申请,合伙人文永康,王亚林、陈优、邵苗推荐,欧阳思华、陈丽二位律师自愿申请成为合伙人。胡笛、杨艳红、李松儒三位律师自愿申请成为事业合伙人。  新晋合伙人: 欧阳思华 擅长领域: 民商事法律事务 银行与金融 婚姻纠纷 非诉讼业务 个人简介|PROFILE 2014年执业,有市级公安部门工作经历。 擅长民商事业务领域 ,熟悉金融保险业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家庭纠纷、村居法律事务,并有丰富诉讼经验。同时,从执业之始,致力于公司事务和尽职调查等非诉业务。先后为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湖南科技大学、江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含银行核销资产法律尽职调查、不良资产处置法律尽职调查、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制定投资方案、参加商务谈判、出售国有小型企业等专项法律服务。欧阳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其专业素养得到业内外广泛认可。 现任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新煌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专门法律服务律师,湖南省儿童权益保护性教育公益讲师,湘潭交通广播交通直通间常驻律师,湘潭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湘潭市村居法律顾问团顾问律师,第七届湘潭市律协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委会委员,第七届湘潭市律协公司法律事务(含破产清算)专委会委员。   陈丽 民商事法律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事 侵权赔偿 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 银行与金融 个人简介|PROFILE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工作认真、严谨,善于把握细节。2016年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及纠纷解决技巧,熟悉商事审判思路和诉讼流程,对诉讼案件的处理有着独到而敏锐的见解。 先后为中国银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湘潭市资产管理公司、湘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咨询或诉讼法律服务,常年担任湘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深得客户信赖和好评。是湘潭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家庭律师社区行讲师团成员,湖南省律协九届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湘潭市七届律协女律师专委会委员,湘潭市七届律协民商专委会委员,湘潭市七届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委会委员,湖南省司法厅“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长期志愿者,湖南省司法厅“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志愿者,湘潭市村居法律顾问团成员,湘潭市工商联(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2017年6月被评为“湘潭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新晋事业合伙人: 胡笛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纠纷 婚姻纠纷 家庭财产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合同纠纷 常年法律顾问 个人简介|PROFILE 第七届律师协会监事会秘书。 2014年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复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面面嗦餐饮有限公司、湖南共博未来餐饮有限公司、湖南泰控电气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企业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给企业挽回并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得到企业领导、职工的高度肯定。除此之外承办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及租赁合同等民商事案件过百起,工作作风严谨踏实,深受当事的好评。   杨艳红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事 劳动争议 个人简介|PROFILE 湘潭大学法学本科 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在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颁发的2014-2015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中表现突出获表彰,2020年1月份入职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2020年11月被湘潭市工商联(总商会)聘任为特邀调解员,2021年7月获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资格。 从业十年以来,杨艳红律师秉承“以法为器、以律为师、专业执业、诚信执业”的原则,深耕自己专长的领域,尽已所能地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家事纠纷的处理也有着自已独特的解决方法,往往可以通过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结合丰富的生活经验,化干戈为玉帛。在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其他领域办理了诸多成功案例,如在郭某强等诉江西金茂电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成功追回20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并执行到了应有的利息的双倍迟延履行金;在戴某妹等人诉湘潭市响水乡某村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中成功为作为出嫁女的戴某妹及未成年的女儿争取到了应有的征收拆迁补偿款。这些成功案例中有不少案例成为典型案例,对类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李松儒 擅长领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房地产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劳动争议纠纷 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 个人简介|PROFILE 湘潭大学法学本科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委员会秘书,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具有专业的法律功底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执业后代理及参与大型商业银行尽职调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等多类民商事案件,拥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 曾多次深入基层普法宣传、参与调解等,现担任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及下设13家村社的法律顾问,并担任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2021年5月被中共湘潭市律师行业党委、湘潭市律师协会评为“学党史悟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演讲比赛优秀奖;2021年6月被湘潭市律师协会授予“《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称号。   加盟成为合伙人均是因为认同湘晋所的价值观,接受湘晋所的文化理念,对湘晋所提出的“四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目标高度认同,尊重事务所制订的内部管理规则,愿意为共同打拼美好前景、构建百年湘晋不断进取;事业合伙人则是指暂未达到合伙人条件,但认同律所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愿意积极投身于律所发展建设的律师。经过全体合伙人审议,决定同意欧阳思华、陈丽二位律师晋升为新合伙人,同意胡笛、杨艳红、李松儒三位律师晋升为新事业合伙人。 湘晋所为律师的才能施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新合伙人的加入又为湘晋团队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保障。“百年湘晋,因为有你”而精彩,前行路上我们共同成长,互相成就,让我们为新合伙人点赞,因为他们选择了未来和希望。让我们为共同实现“百年湘晋”的梦想勠力同心,共创事业辉煌!

湘晋简讯 | 湘晋所2022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胜利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2-21

根据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章程的相关规定,湘晋所于2022年2月19日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合伙人大会。律所全体合伙人出席会议,事业合伙人、支部委员和行政主管列席会议。会议由本所董事会召集,党支部书记、董事会主席文永康律师主持会议。 会议第一项议程是听取和审查管委会主任陈优代表管委会所作的《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报告》。 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内容从党建引领律所工作出发,就律所贯彻落实“标杆引领”工作方案,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促品牌,不断提党组织的凝聚力等方面强调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作用;湘晋所继续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律所稳步发展;律所内部管理日趋规范,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一批律师积极参政议政,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过去一年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勇担社会责任;律所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学习和院所交流,律所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团队活动丰富多彩,展现了湘晋律师的风采等七个方面总结了2021年的工作,并实事求是的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是听取和审查管委会副主任文永军代表管委会所作的《湘晋律师事务所2022年工作计划和目标》。 报告指出,2022年是律所成立26周年,也是律所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律所应当立足本所实际,求真务实,稳中求进。坚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进一步规范律所管理,加强律所品牌宣传力度,落实团队建设和专业化分工,努力开拓市场,力争本年度律所执业律师人数和业务创收取得新的突破,继续扩大律所在本辖区的影响力,将律所建设成为一家对外有核心竞争力、对内有温度的律师事务所,为实现“百年湘晋”继续努力奋斗。 董事会主席文永康代表董事作《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代表监事会作《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合伙人发表意见和建议   会议第三项议程是听取和审查董事会主席文永康代表董事会所作的《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代表监事会所作的《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的报告明确了董事会依照《章程》认真履职,把握律所发展方向,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律所发展的掌舵人。增强队伍后备力量,加强队伍素质培养,建设高素质管理和业务团队。打造湘晋文化,做一家有温度的律师事务所。加强党建工作,党建领航聚合力促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建言献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湘晋所团队同心协力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心。不断加强律所与高校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效的交流合作机制,与高校合作共同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积极规划建设律所战略发展方向,同时实事求是的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监事会的报告明确了监事会依照《章程》认真履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完善律所监督工作。力促加强队伍培养,建设高素质管理和业务团队、分工协助、完善律所治理。积极带头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基本按预定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实事求是的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会议上,合伙人文永康、王湘屏、王亚林、陈优、郭新纪、文永军、杨巧、曾锡兰、戴静、王羿、田燕军、张子顺、彭伟等律师对三个管理团队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所做出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就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目标、专业化方向、团队建设、规范化管理、品牌宣传、突破发展瓶颈、院校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会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   管委会副主任杨巧代表管委会作《湘晋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会议第五项议程是批准吸收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人是具有一致的文化理念,高度认同团队价值观,具有对事务所制订的规则的理解力、执行力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湘晋一直秉承开放、包容的合伙人机制,不断吸收年轻的、专业的、新鲜的力量到合伙人的队伍中来。 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为欧阳思华律师颁发合伙人证书 监事会主席王亚林为陈丽律师颁发合伙人证书 经过事业合伙人主动申请,合伙人文永康,王亚林、陈优、邵苗推荐,欧阳思华、陈丽二位律师自愿申请成为合伙人。二位律师分别介绍了自己的执业情况和对于成为合伙人的认识体会。经全体合伙人审议,决定同意欧阳思华、陈丽二位律师晋升为新合伙人。 成为合伙人既是一名执业律师应有的担当,也是在律所地位的体现和个人身份的象征。热烈祝贺此次晋升的新合伙人,参与到湘晋的高质量发展团队中来。         管委会主任陈优为胡笛律师颁发事业合伙人证书   管委会主任陈优为杨艳红律师颁发事业合伙人证书   管委会主任陈优为李松儒律师颁发事业合伙人证书 经过律师主动申请,胡笛、杨艳红、李松儒三位律师自愿申请成为事业合伙人。事业合伙人是指暂未达到合伙人条件,但认同律所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愿意积极投身于律所发展建设的律师。全体合伙人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同意以上三位律师晋升为新事业合伙人。 新晋事业合伙人李松儒律师表示,律师的追求不应只停留于个人本身,应投入于律所、社会、国家。希望能从融入湘晋到参与湘晋、从源于湘晋到成为湘晋,因此而郑重申请成为事业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严格按照《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章程》和《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管委会主任陈优代表律所作改革方案,经过认真的审议和投票表决,青委会主任田燕军唱票、副主任张子顺计票、监事会委员王羿监票并宣读结果,会议决议通过和批准以上几个报告和方案。   董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管委会主任向合伙人会议述职并现场测评。 分红发放仪式上,律所管理团队分别为各位合伙人发放了上年度利润分红。 最后,党支部书记、董事会主席文永康发表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本次大会严格按照《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章程》和《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程序和决议合法、合规,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我们审议并通过了各项报告和方案,吸收了新的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我们的合伙人团队日益壮大,我们的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健全,我们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们的各项工作按预定目标稳步推进。他强调,2022是湘晋所成立第六个五年开局之年,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国家经济社会将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脚踏实地,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就一定能不断推动湘晋所又快又好的高质量发展。“百年湘晋,因为有你”让我们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相互成就,共同为“百年湘晋”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湘晋村居微普法40期|新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解读(上)

发布时间:

2022-0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作出新的修正,本次修法,主要涉及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独任审理,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等方面内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新民事诉讼法的完善有利于人民群众更便捷、更有效地通过法定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定纷止争。村(居)法律顾问经过梳理,将其中与自然人关系密切的相关规定,以《湘晋微普法》的形式及时推送给各村(居)乡村法治建设骨干。   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一)合理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 将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仅限于“人民调解协议”扩展至“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或者依法任职的调解员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允许中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标准的司法确认申请,进一步发挥司法确认制度对多元解纷方式的促进保障作用,丰富人民群众解纷渠道,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二)优化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   完善小额诉讼程序 (一)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和方式。 将适用案件类型限定为“金钱给付”案件,适用标的额从原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以下”,新增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模式。进一步降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门槛,加大适用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和利益处分权,有效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一次性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 (二)明确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规定对确权类、涉外、需要评估鉴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提出反诉等六种情形的纠纷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避免实践中的滥用或不当适用。 (三)简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方式。 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基础上,将小额诉讼案件的答辩期、举证期限从15日缩短至7日。审理方式上可以简化起诉、答辩、传唤、送达、庭审和裁判文书,一般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审理期限从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2个月,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审理效率,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赋予当事人程序异议权。 当事人认为案件不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应当转换审理程序,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加强对程序适用的制约监督。   完善简易程序 调整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删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中的“争议不大”,推动简易程序适用更加聚焦于案件本身的繁简和难易程度,不因当事人对立程度和主观认识差异影响到程序适用,使简易程序更加符合其制度定位。

岳塘区政协党组书记周中秋走访调研区政协委员刘志磊

发布时间:

2022-02-17

2月15日,岳塘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周中秋一行来到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 区政协党组书记周中秋与政协委员刘志磊同志以及湘晋所的律师亲切沟通,了解湘晋律师们的执业情况,认真听取律所和律所党支部的发展情况介绍,关切询问湘晋所法律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及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对律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一一作了回应,并就如何协助岳塘区政协委员刘志磊同志开展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所管委主任陈优代表湘晋所进行了汇报,湘晋所是湘潭唯一荣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律所,今后也会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坚守初心确保律师事务所正确发展方向。 周中秋表示,政治协商机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作为基本政治制度安排的初始本源和制度保障,决定着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必须长期存立。作为政协委员,在积极开展工作的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政协提案的质量,而这离不开所在单位的支持,希望湘晋所为刘志磊当任政协委员期间的履职提供方便和帮助。与此同时,区政协委员之间要相互加深了解,相互支持工作,立足自身岗位,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充分展示风采,为岳塘区法治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区政协副主席周亦农,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何玉良,板塘街道党工委书记郑术科,板塘街道党工委委员戴金玉,湖南德意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哲成,鑫华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经理戴伟,湖南九城投资集团技术总监李子洋,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胡澎陪同调研。

我为群众办实事|“小小律师”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

2022-02-11

2月11日下午,来自湘钢一中的同学们在雨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老师的带领下抵达湘晋律师事务所大厅,参加“小小律师”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此次活动由市妇联、湘晋律师事务所、雨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蓝海豚联合举办,是雨湖区妇联“建设法治湖南,巾帼在行动”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中的重要一环。湘晋所作为东道主,通过邀请同学们来事务所实地参观学习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同学们在学习知识、追求进步的同时,做知法、守法、普法的好少年,未来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活动当天,湘晋所青委会主任田燕军、副主任张子顺和胡笛律师在律所大厅热情迎接了来访的“小小律师”们,引导同学们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包括接待室、办公区、会议厅等。两位优秀青年律师幽默风趣地介绍了律所不同房间的功能作用,又绘声绘色地详细演示了律师们日常案件办理的流程,耐心讲解了看似寻常的流程背后所蕴含的法律知识,令来访的同学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湘晋律师的精神面貌与湘晋律所的文化风格。 陪同参观完律所内部后,备受瞩目的模拟法庭环节在同学们期待的目光中拉开帷幕。此次模拟法庭由湘晋所承办的未成年人违法案例改编,湘晋所管委会副主任文永军律师对案件关键犀利点评,律所的青年律师和律师助理们分别饰演不同角色,逼真还原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真实流程。同学们坐在旁听席上,认真观看模拟法庭,用心思考感受。 模拟法庭在保护了未成年人当事人隐私的同时,用贴近校园生活的生动案例敲响了警钟,激发了“小小律师”们对法治的思考。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明日的栋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是全体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湘晋所今后也会忠实使命担当,践行社会责任,为引导与培养青少年做遵纪守法小公民贡献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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